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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超市購物開始關注小票
2011-02-18 10:41:25 來源:東北網-鶴城晚報  作者:程洪濤 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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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2月18日訊 近段時間,全國各大媒體紛紛報道了家樂福、沃爾瑪等大超市價格欺詐行為,消費者在驚愕於超市做法的同時,腦袋裡也『多了根弦』。春節期間,齊齊哈爾市一些在超市購物的顧客也開始變得『仔細』,在收銀處結賬時,認真查看手中的小票。

  近日,記者在齊齊哈爾市幾家超市采訪時發現,一些消費者在向購物籃、購物車裡放入選購商品的同時,在用筆記著什麼。記者湊上去一看纔知道,這些消費者正在用筆記錄著所選購的商品的價格。據市民王先生介紹,他曾經在我市一家超市購物的時候遇到過類似價格欺詐的情況,但當時沒認為這是超市有意的價格欺詐,總覺得是超市疏忽所致,把價格標錯了,超市把多收的錢退了就算了。但現在真的出現了超市有意的價格欺詐,所以在超市購物時必須『留個心眼兒』。

  在一家超市,記者在結賬出口看到,排在記者前面的一位女士在結賬時要求結賬人員報出每件產品的價格。她告訴記者,在超市購物,標簽價格和結賬價格有出入的事情時有發生,尤其是促銷品,這是她長期受騙之後找到的應對措施。然而,價格欺詐被曝光之前,大多數的消費者都不看購物小票,即使發現結算價格和標價不符,也礙於退貨的麻煩,不去理論。在超市工作過的小劉告訴記者,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這早已是超市『心照不宣』的營銷模式,如果消費者發現,大不了就是退貨,超市沒有損失,但大多數消費者還是高價買走了所謂的特價商品。

  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對於消費者的賠償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構成欺詐消費行為的應當按照該法律中規定的『退一賠一』處理。欺詐事件發生後,現在有些超市提出『五倍差額退賠』,但各企業賠償額不應當低於退一賠一規定,如高於退一賠一規定時,消費者在維權時,可自行選擇處理。

責任編輯: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