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訊 正月十五已過,從18日零時起,哈爾濱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因為私存煙花爆竹既違法又不安全,家中還有剩餘鞭炮的市民可將鞭炮上交到公安部門或安全執法監察大隊,由這些部門負責聯系存儲或集中銷毀。
『年過完了鞭炮還剩很多,家裡沒地方放,扔了又捨不得,到底該咋辦?』18日,市民柳先生看著家中剩餘的鞭炮感覺有些『燙手』。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和柳先生有同樣煩惱的市民不在少數,其中一些市民准備將鞭炮留在家裡明年再放。但是,根據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規定,私存鞭炮是違法行為,必須按規定回收或者上交。
位於哈市道外區溝沿街2號的哈市日雜公司每年都准備倉庫免費保管商家和市民手中的煙花爆竹,據該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儲存煙花爆竹不是簡單放在哪裡都可以的,儲存煙花爆竹要防曬防潮,杜絕一切讓煙花爆竹受熱的因素,衣料摩擦產生的靜電火花也可能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
哈市安監局提醒市民,正月十五已過,市民須將家中剩餘鞭炮上交到公安部門或者安全執法監察大隊,由這些部門負責聯系存儲或集中銷毀,不允許再私自燃放。根據哈市的相關管理辦法規定,煙花爆竹倉庫和零售點違規儲存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在禁放時間燃放煙花爆竹或非法儲存的,公安部門將視情節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