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黑龍江綜合  >  文衛·體育  >  文衛
搜 索
哈爾濱『七三一』舊址保護區擴大 損毀建築最高罰50萬
2011-02-21 09:03:2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艷春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2月21日訊 記者從市政府獲悉,《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保護條例(草案)》日前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條例(草案)》重新制定了『七三一』名稱及保護區域,還擴大了保護項目的內容,舊址將得到更高層次的立法保護。為提高舊址保護管理水平,《條例(草案)》將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遺址的名稱更改為『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

  舊址管理體制有變化

  按照新的舊址保護規劃,目前『七三一』舊址所在區域不僅包括平房區,還包括南崗區。舊址具體包括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本部、細菌彈殼制造廠、吉林街聯絡處、白都寮、日本領事館、城子溝野外實驗場遺存的單體、群體及附屬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和舊址保護管理機構保存、陳列的可移動文物及其他重要資料。

  同時,原平房區政府管理的體制已不適合舊址保護的要求,今後舊址的管理體制改為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舊址保護的監督管理,舊址保護管理機構負責舊址保護的日常管理,舊址所在區人民政府(平房區、南崗區)和城鄉規劃、建設等部門負責舊址保護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逐步收回被佔用舊址

  《條例(草案)》明確了舊址保護對象,對舊址建築劃定保護區域。其中保護區域分為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保護范圍分為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舊址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按照省政府批准公布的范圍執行。舊址屬於國家所有,現已被佔用的舊址建築,應按法律、法規、規章和舊址保護規劃的規定逐步收回。今後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文物的,應上交舊址保護管理機構,不得擅自處理或者據為己有。

  損毀建築最高罰50萬

  《條例(草案)》規定,制作出版物、電影、電視劇以及專業錄像和專業攝影需拍攝舊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國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後,在舊址保護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拍攝。

  涂污、刻劃或損壞舊址建築或陳列的文物,情節嚴重的,將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損毀、改建、添建或拆除舊址建築,造成嚴重後果的,最高將處50萬元罰款。在舊址保護區內禁止拍攝區域或者對禁止拍攝的文物進行拍攝的,責令改正,並處2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張喜艷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