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為了提高『七三一』舊址保護管理,達到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條件,20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保護條例(草案)》經哈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提交哈市人大審議。條例(草案)重新制定了『七三一』名稱及保護區域,擴大了保護項目的內容。
據悉,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是當今世界規模最大的進行細菌武器研究、實驗、生產及指揮細菌戰的遺址群,是哈市獨具特色的歷史遺存,其所承載並留存的日本侵華罪證具有很高的歷史價值。按照條例(草案)的規定,名稱由『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遺址』更改為『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保護區域由平房擴至南崗區。同時,原平房區政府管理體制已不適合舊址保護工作,今後舊址的管理體制改為哈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條例》(草案)還將舊址建築保護區域分為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保護范圍又分為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舊址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按照省政府批准公布的范圍執行。在舊址保護范圍內除進行舊址建築的維護、修繕、保護和展示工程,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舊址屬於國家所有,現已被佔用的舊址建築,應按規定逐步收回。而今後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文物的,應上交舊址保護管理機構,不得擅自處理或者據為己有。
其中,涂污、刻劃或損壞舊址建築或陳列文物的,最高處以2000元至5000元以下罰款;損毀、改建、添建或拆除舊址建築的,最高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在舊址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工程建設,對舊址的歷史環境風貌造成破壞的,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同時,在舊址保護區內禁止拍攝區域或者對禁止拍攝的文物進行拍攝的,責令改正,並處以2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