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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僱凶持槍殺人案宣判 兩名主犯一審判處死刑
2011-02-28 10:35:03 來源:東北網-大慶日報 作者:程誠
東北網2月28日訊 7月19日,曾轟動大慶市的『6·26』僱凶殺人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僱凶者董文學、殺人者潘榮華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另一被告張永勝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9年6月26日,沿湖城一車庫門前發生一起持槍殺人案,某單位紀委書記被近距離射殺,引起全市乃至全省的關注。案發後72小時,3名嫌犯相繼落網。經公安機關審理查明,這是一起因經濟糾紛引發的僱凶殺人案,由於兩名受僱『槍手』跟錯了目標,結果錯殺無辜。
7月13日,此案在市中院開庭審理,三名被告竟然當庭翻供。此次庭審共持續七個多小時,公訴人向法庭提供了大量證據。最終,經合議廳評議並交至審查委員會討論決定後,7月19日,市中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依法判處董文學、潘榮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張永勝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