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黑河03月01日訊 從3月1日起,市政府允許在市區運營的出租車臨時收取燃油附加費。就這一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市物價局負責人。
問:出租車收取燃油附加費的理由是什麼?
答:當前我市出租車收費執行的標准是2009年制定的。
2009年以來,成品油價格多次上調,到目前已經上漲了36.3%,極大地增加了出租車運營成本。為此,市物價監督管理局經請示市政府同意,決定允許出租車行業收取燃油附加費。
問:物價部門允許出租車行業收取燃油附加費的依據是什麼?
答:2011年2月20日,省物價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提高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的通知》(黑價明傳【2011】2號),通知規定『成品油價格調整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各地可采取調整出租車運輸價格或收取燃油附加費的方式進行疏導。』由於當前成品油價格上漲已經對黑河市區出租車行業運營成本產生了影響,故依據上述文件精神,臨時收取燃油附加費。問:收取的具體標准和內容是什麼?
答:自2011年3月1日起,凡在市區運營的出租車臨時收取燃油附加費1元/車次。現行出租車起步價、車公裡運價按黑市價聯字【2009】7號文件規定執行。
問:出租車行業收取燃油附加費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各出租汽車服務公司和經營者在收取燃油附加費時,應在車內可視處向乘客進行公示,並向消費者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物價部門希望廣大乘客理解出租車行業收取燃油附加費行為,和出租車行業一起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運輸環境。另外,出租車收取燃油附加費是臨時性價格措施,當出租車運價調整或油價下調時,將相應取消。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