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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旅游開打『濕地』牌 專家建議『濕地游』立法先行
2011-03-03 09:45:3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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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3日訊 近日,哈爾濱市出臺《2011年全市旅游產業發展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點》中指出,今年將創新、培育冰雪旅游和濕地旅游兩大品牌,推進松江濕地旅游景區建設。對此,有關專家建議,濕地是『城市之腎』,在大規模進行開發前,應先制定出相應的法規,用法律來規范濕地開發,保護濕地,謹防在開發過程中破壞自然的生態系統。

  哈市將打造

  『濕地』品牌

  據介紹,松花江航電樞紐工程的建設使得松花江沿哈爾濱城區段形成了120公裡長、468平方公裡的城中濕地資源。去年哈市投資啟動了『萬頃松江濕地、百裡生態長廊』建設工程,試開通了金河灣濕地公園等五條濕地游游線,接待游客56萬人次。

  今年6月哈市將舉辦首屆中國哈爾濱松江濕地旅游文化節。哈市將以『濕地』為主題,以松花江水系為主線,整合兩岸以及相鄰區域的旅游資源,將松花江打造成集岸邊、水上、空中三維全景的特色景區集聚帶和哈市旅游核心產品及全國知名的濕地旅游目的地。

  『十二五』期間,哈市將推進松江濕地旅游景區建設,力圖將松花江打造成中國最大原生態多樣性城市濕地景觀,並堅持整體性開發,通過統一規劃設計避免同質化發展;堅持融合性開發,促進各類旅游生態與松花江濕地融合,形成濕地休閑、濕地高爾夫、濕地生態旅游、濕地度假、濕地拓展訓練、濕地觀鳥等系列化的濕地旅游產品,打造哈爾濱松江『濕地』品牌。重點發展大套子島、陽明灘、金河灣等灘島生態恢復工程、沿江景觀路等濕地交通體系工程、農家樂和漁家樂等鄉村旅游工程,旅游名鎮建設工程等項目。未來3至5年,哈市將建設松江濕地十景、松花江十景、太陽島十景,形成濕地景觀鏈。

  濕地實驗區內

  可進行生產活動

  記者從哈爾濱市林業局了解到,哈市現有8公頃以上的天然濕地加在一起總面積為288836公頃,佔全市國土面積的5.4%;人工濕地24284公頃,佔8.4%;湖泊濕地3980公頃,佔1.4%。哈市出臺了《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段濕地保護恢復工程》(以下簡稱《濕地工程》),以配合哈市『萬頃松江濕地,百裡生態長廊』建設的實施。按照哈市行政區劃,《濕地工程》中具體實施『6個濕地自然保護區、2處濕地公園、1處濕地恢復區』為主的15項濕地建設項目。

  哈爾濱市林業局白處長表示,濕地保護區分為核心區、保護緩衝區和實驗區。在《黑龍江濕地保護條例》中規定,濕地保護區中的核心區和保護緩衝區范圍內是動植物最豐富的地段,是嚴禁進行開發和生產活動的,濕地的實驗區可以進行開發和生產活動。『但是條例中對在實驗區內進行的濕地旅游沒有具體規定,可以說這面的法規是空白。』白處長表示。

  專家建議:

  立法規范『濕地游』

  省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趙宴濱表示,濕地在抵御洪水、調節徑流、蓄洪防旱、淨化水源、調節氣候、控制土壤侵蝕、促淤造陸、美化環境等方面有其它系統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譽為『地球之腎』;濕地也是水禽賴以生存的繁殖地,越冬地和遷徙的『中轉站』,雁類、鶴類等大型水禽,都要依靠濕地生存;濕地還有調節小氣候的作用。哈爾濱的濕地與市區內的生態系統有著重要的關系,是哈爾濱市區內地下水的重要補給。『哈爾濱的濕地沒有列入國家自然保護區,在指定的濕地范圍裡開展活動是可以的,但是開展濕地旅游的項目要與生態系統的保護相符合,要本著對濕地沒有破壞和乾擾的原則去開發。在開發濕地游前要先規劃,並采用科學論證,不能盲目地開發,否則會使濕地退化,失去濕地功能。』

  趙宴濱說,在開發濕地游時,要考慮到運載工具對水體是否存在破壞,采用電瓶船可以達到環保,若采用內燃機的船,根據游船數量的多少排出的油就會在不同程度上污染到水體;在開發濕地游時,一定要計算好承載力,計算好到底這片濕地能容納多大限度的旅游觀光,能容納多少只船,不要超載旅游,一旦游人過多就會產生污染物,對水體和空氣存在影響,長期就會對濕地系統產生影響,要注重環境保護,及時清理污染物與垃圾;開發濕地旅游不能完全以贏利為目的,在滿足人們休閑要求的前提下突出保護。

  東北林業大學導師李傑博士認為,在開發濕地旅游前,應該訂制出相應的濕地開發保護法規,用法律來保護、開發和規范濕地游。例如,限定濕地內的建築物,管理好垃圾的處理,商戶的有序經營等問題。

責任編輯: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