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市就清理取締市區內擅自佔用城市道路設置商亭的有關事宜下發通告,要求嚴禁在城市道路、橋下空間、綠地、廣場、小區出入口、居民庭院、公共空間設置商亭。違章佔道者應在10日前自行清除或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實施行政處罰,依法強制清除或者強制拆除。
通告規定,市、區攤區辦負責監督、檢查和督辦。對督辦後仍不整改的攤區開辦單位將予以經濟處罰、通報批評,並報請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問責。
責任編輯:張雋珊
黑龍江新聞網訊 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市就清理取締市區內擅自佔用城市道路設置商亭的有關事宜下發通告,要求嚴禁在城市道路、橋下空間、綠地、廣場、小區出入口、居民庭院、公共空間設置商亭。違章佔道者應在10日前自行清除或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實施行政處罰,依法強制清除或者強制拆除。
通告規定,市、區攤區辦負責監督、檢查和督辦。對督辦後仍不整改的攤區開辦單位將予以經濟處罰、通報批評,並報請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