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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不超60平方米
2011-03-08 09:11:26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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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8日訊 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了解到,《關於在新建住宅項目中配建和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暫行意見》日前發布實施,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內的新建住宅建設項目中,原則上主要采取集中建設和按項目規劃配建的方式。配建的比例不低於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的5%。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據介紹,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財政局和市五件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在新建住宅項目中配建和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暫行意見》。

  據介紹,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暫實行劃撥供應。納入我市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予以重點保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按照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政策執行。集中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收益』的原則,由建設單位相應投入資金。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建設單位實施建設,由政府按規定成本價格回購。成本價格由國土部門委托估價評估機構評估,由住房保障、物價、國土、建設、財政等部門確認後,按年度予以公布。回購資金由市財政投入,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向市住房保障部門預撥,並監督市住房保障部門按項目實施進度向建設單位撥付情況,待公共租賃住房交付時進行結算。

  據了解,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規劃應與項目整體規劃統籌一致,布局合理、小型適用,須按規定標准配備基本生活設施。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責任編輯: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