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2008年以來,黑龍江省以改善低收入群體住房條件為核心,重點開展了棚戶區改造工程,並將其列為全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盡管我省棚戶區改造已經全面鋪開並取得初步成效,但依然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駐黑龍江省全國政協委員在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紛紛建言獻策,為加強黑龍江省棚戶區改造工程『添磚加瓦』。
矛盾與問題
棚改工程量大,任務繁重
全國政協委員、省工商聯主席洪袁舒告訴記者,我省共有棚戶區9840.16萬平方米、涉及居民160.5萬戶,大都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環境衛生髒亂差,嚴重阻礙了棚戶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配套投資巨大, 企業無法承擔
『各地棚戶區改造工程所需配套資金和配套基礎設施投資巨大,而國家安排的棚戶區改造資金中並沒有包含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的建設資金,一些企業難以靠自身投入解決。』全國政協委員鍾傑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據初步測算,按現行政策,我省所需配套基礎設施投入約為26億元,部分企業為保證棚戶區改造的順利實施,只能依靠貸款解決配套資金缺口,還貸壓力巨大。
居住成本高,居民負擔重
鍾傑認為,雖然不少居民喜遷新居,但接踵而來的是居民因為承擔不起小區維護運營費用而懮心忡忡。按照國家規定,棚戶區回遷戶要繳納公共設施維修基金。尤其是林區棚戶區居民收入較低,且大多數為單職工家庭,沒有能力繳納公共設施維修基金,加之水、暖、電、氣及物業管理成本較高,職工難以承受。
特困群體問題突出,個人無力支付
棚戶區改造和危舊房改造優先解決特困戶、低保戶、五保戶、優撫對象等貧困家庭的問題。然而,全國政協委員馬立群在調研中發現,在實施過程中,各地雖然采取了減少套型面積、實行廉租住房等措施,但仍有相當一部分老、弱、病、殘及離退休職工無力承擔需要個人支付的部分房款,有的特困戶連基本生活都很難維持。
當前,如何抓住國家擴大內需之機,采取更加積極、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切實解決我省棚戶區改造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讓百姓滿意。
委員建議
建議一:高度重視配套資金籌措
建議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政府每年在新增財力中應安排適當資金作為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拓寬棚戶區改造投融資渠道,吸引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棚戶區改造工程;積極向銀行推薦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持。
建議二:加強資金使用管理
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由審計部門負責審計,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建議三:與城鎮建設結合
有關部門將棚戶區改造和林場撤並規劃、小城鎮布局緊密結合起來,進行統一規劃、資源共享、降低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投資和浪費。
建議四:提高居民收入解決居住費用
在適當增加國家的補助投資以外,更主要的是變『外來輸血』為『內生造血』,各地要通過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促進就業、增加收入,從根本上提高和改善棚戶區居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同時,對棚戶區居民給予供暖補貼,尤其是對特殊困難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支持。在棚戶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面,要采取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有照房屋『拆一還一』,其他房屋實行貨幣補償。
建議五:加大林區棚改優惠
我省各地應該參照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和稅費減免政策等,給予棚戶區改造工程優惠政策和稅費減免政策。如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不征土地契稅;棚戶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價款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經地稅部門核准,暫不征收營業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被拆遷人依據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管理辦法規定標准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營業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