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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村衛生所。 |
東北網3月18日訊 哈爾濱市香坊區幸福鎮56歲的楊女士於3月6日8時15分左右來到民主村衛生所打針,沒想到一個多小時後,親屬突然接到楊女士死在衛生所的噩耗。更令親屬們詫異的是,該衛生所雖然沒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但是香坊區衛生局依然按照正規醫療機構在對其進行管理。
兒媳:早晨一面竟成永別
死者楊女士的兒媳張女士告訴記者:『我婆婆之前有點感冒,3月5日已經在民主村衛生所打過一針了,6日早上我去看她,她還告訴我一會要再去打一針。可是9點多我突然接到電話,說婆婆在衛生所已經不行了。當我9點半左右趕到衛生所時,看到「120」正在對躺在地上的婆婆進行搶救,當時她臉色蒼白,嘴脣發紫。120急救人員告訴我做好心理准備,隨後婆婆經搶救無效死亡。10點左右「110」趕到現場,在進行拍照之後和衛生所負責人關大夫進行了交談,半小時後民警什麼也沒說就離開了診所。沒想到早晨一見竟成了和婆婆的永別。』
死者的外甥顧先生稱:『我當天10點左右趕到民主村衛生所,看到我姨已經死亡。隨後我要求衛生所負責人關大夫出示《許可證》等相關資質證明,他告訴我所有資質證件都有,但當時沒在手裡,已經交到了香坊區衛生局醫政科。』
『合法』診所沒合法手續
顧先生表示,隨後他們多次和民主村衛生所協商要求進行屍檢,終於在12日,雙方到香坊區衛生局准備簽字進行屍檢,但最終因為雙方發生口角沒有簽字,事情一直拖了下來。現在民主村衛生所根本不理他們死者家屬,而香坊區衛生局除了表示衛生所是合法的之外,就是告訴他們不行只能進行起訴。
顧先生對記者說:『7日開始我不止一次來到香坊區衛生局,要求查看民主村衛生所的《許可證》,但是對方百般推諉,最後告訴我雖然他們沒有《許可證》,但因為民主村衛生所不是衛生所,而是衛生室,在香坊區衛生局有備案,所以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可以開展診療活動。』
衛生所:我們手續齊全 死亡和打針無關
隨後記者來到香坊區幸福鎮民主村衛生所,提出想了解一下6日事發的情形以及衛生所是否有《許可證》。負責人關大夫指著大門左上方的《村級門診統籌定點》的黃銅牌匾和門右側《2010年香坊區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點》的標識表示:如果沒有合法手續怎麼可能是定點醫療機構,但是目前手續都在香坊區衛生局。提起6日楊女士的死,關大夫稱:『5日楊女士來的時候我就告訴她,她心髒不好,由於她感冒,當時就打了一針。覺得效果不錯6日她又來了,我就又給她打了一針,而且打得特別慢,她的死和打針一點關系沒有。』當時和死者同處一室的該衛生所趙大夫表示:『老太太之前還和其他患者嘮嗑,可打完針後身體突然開始向一側傾斜,我發現不對馬上走過去,這時老太太一下就倒地上了,我立刻開始喊人,對她進行了急救。』
關大夫隨後出示了《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當記者表示想要看一下該衛生所的《許可證》時,他說:『這事正好出在換照(《許可證》)期間,我們在衛生局都有登記備案,什麼手續都有,但是對方一直在鬧,就咬住我是黑醫。有沒有手續都是有據可查的,檔案都能調出來,我在這個地方都乾這麼多年了,同時還負責婦幼保健、小孩打防疫針,如果是黑醫能讓我負責這些嗎?』
區衛生局:認定合法標准無法回答
對此,哈爾濱市香坊區衛生局醫政科吳科長表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已經多次將幾條解決途徑告知死者家屬。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沒有取得《許可證》不允許從事診療活動。民主村衛生所雖然沒有《許可證》,但並不能認定其就是非法機構。由於工作管理模式不同,原香坊區村衛生室都沒有發照,照只發到衛生所,由於民主村衛生所的前身衛生室就沒有《許可證》,鑒於工作的延續性,該衛生所也就一直都是按照合法醫療機構納入衛生行政部門正規管理的一個村衛生室,是合法的機構。這種情況不等同於沒有《許可證》。』而對於合法醫療機構是以香坊區衛生局認定為標准還是以取得《許可證》為標准時,吳科長表示沒有辦法回答。
關於原香坊區沒有取得《許可證》但還在繼續從事診療活動的村衛生室,是否會按照國家規定停止執業,吳科長告訴記者:『現在區衛生局正在研究和商討這個問題,至於何時能出來結果還不清楚,在取得結果之前,這些沒有取得《許可證》的衛生室還會繼續從事診療活動。』
新聞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年9月1日實施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第六章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