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3月21日訊 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近日公開征集市民對《哈爾濱市水生態監測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簡稱《條例(征求意見稿)》的建議。根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水生態監測信息將統一向社會發布。
根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水生態是指水環境因子對生物的影響和生物對各種水分條件的適應。水生態監測是指對水環境因子的觀察和數據收集,並加以分析研究,以了解水生態環境的現狀和變化。下列水域應當設立水生態監測斷面:大、中、小型水庫;湖泊水域;河流水域;供水水源地和排污口;濕地和城市景觀水系等。監測內容為:水域流量管理監測;水質(藻類等生物類)監測;化學和物理學質量要素監測;鳥類及植被監測;綠水監測。禁止在水生態監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種植高杆作物,修建建築物、停靠船只;堆放物料、傾倒廢棄物;取土、挖沙、采石、探礦、淘金或者進行爆破作業;取水、排污;架設高壓線路;設置阻水障礙物;進行捕撈作業、放養家禽、家畜等。水生態監測實行向社會統一發布制度,由市、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權限向社會發布。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水生態監測信息。水生態監測資料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依法公開。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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