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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持他人醫保卡買藥超過200元必須出示身份證
2011-03-22 09:29:1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希陽
東北網3月22日訊 近日,一些市民打來電話反映,最近,持別人的市醫保卡在藥店買藥時,當金額超過200元,被要求出示身份證,由於一些市民對此事並不知情,沒帶身份證,購藥遇到麻煩。
市民李先生表示,由於妻子行動不便,以往都是他拿著妻子的市醫保卡在藥店買藥。可最近,他在一次購藥時卻被告知,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由於以往從未遇到這樣的事情,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的李先生只好放棄購藥,回家取到身份證後重新購藥。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哈藥路上的人民同泰藥店,在店內明顯位置,記者沒有看到相關規定的通知。記者在此觀察了近30分鍾,有多位持他人醫保卡購藥的顧客被要求出示身份證,如遇到顧客的不理解,工作人員均表示,此項規定是近期纔開展的。
昨天下午,記者從市醫保中心了解到,從去年開始,相關部門已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市民持他人市醫保卡不論是在醫院還是藥店購藥,超過200元均須提供身份證明。據介紹,此舉主要是為了保護醫保卡擁有者的利益,以防別人冒用醫保卡,給市民帶來經濟損失。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