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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首例特大汽車租賃詐騙案告破 追繳雅閣CRV等11輛車
2011-03-23 09:51:5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蘇少婷 林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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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3日訊 隨著百姓對生活品質要求的不斷提高,汽車租賃行業近年來得到了迅速發展。汽車租賃作為一種新的消費方式,不僅讓那些沒有購車能力的人們成了『有車族』,也使一些市民短期用車的要求得到滿足。然而,很多不法份子也盯上了這個新興行業,打著汽車租賃的幌子進行詐騙。近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就打掉了一個汽車租賃詐騙犯罪團伙,現已抓獲詐騙租賃汽車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追繳被騙本田雅閣、CRV、別克凱越等汽車11輛,涉案價值200餘萬。

  汽車租賃公司出租車接連被盜

  去年3月份,哈市連續發生多起汽車租賃公司出租車被盜案件。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偵查員們對此展開調查後發現,這些案件中被盜車輛都是汽車租賃公司出租的汽車。犯罪嫌疑人在租車後,偽造了車輛手續和車主身份證件,將車輛進行變賣或者抵押給貸款公司。因租期到期不歸還,租賃公司就通過GPS追蹤到被租賃的車輛,並將車輛開走,貸款公司找不到車,就引發了所謂的汽車被盜案件。

  2010年4月7日、8日,偵查員先後將犯罪嫌疑人陳義、曹冬、張興強、於洋抓獲。經審,四人供述了自2010年至今先後詐騙租賃汽車公司本田雅閣、CRV吉普車等8輛高檔車的犯罪事實。

  根據四名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他們經常在一起聚眾賭博,沒有來錢的道兒,就想到去租賃公司租車後抵押給貸款公司,套取現金的方法。幾名嫌疑人先是到租車公司利用假身份證和5000元押金將一輛本田雅閣轎車租走,然後再找一家貸款擔保公司,謊稱車的手續不在自己身邊,將車抵押給貸款擔保公司,獲得幾萬元現金後立即消失。

  丟失的別克引出詐騙犯

  偵查員發現,除了上述4人之外,一個叫史文的人也用同類手段進行詐騙,偵查員很快將史文緝拿歸案。經審查,史文於2010年先後在哈市奧捷、全新、河潤三家汽車租賃公司租了3輛別克凱越轎車,而後假稱車是從朋友處買的,還沒有過戶,在騙得被害人劉龍的信任後,以車作抵押從劉龍處詐騙19萬元。

  2011年2月25日,偵查員在偵查時獲知,哈市全新汽車租賃公司在2010年9月28日曾租給史文、孫瑩等三人1輛別克凱越轎車,該車一直沒有歸還,車輛極有可能被騙,但由於該車未安裝GPS追蹤裝置,一時很難找到。2011年2月28日,偵查員發現這輛失蹤的別克凱越汽車有違章記錄,順藤摸瓜將交納違章罰款的人找到,發現該車現在的駕駛員是宛某,苑某稱車是由史文等人賣給她的,當時史文等人自稱是車主的朋友,幫朋友賣車,但手續不全,於是低價處理,只賣了5萬元。

  今年3月1日,偵查員在道裡區某公寓內將孫瑩等兩人抓獲。經審,二人供認伙同史文等人於2010年詐騙全新汽車租賃公司1輛別克凱越轎車、詐騙奧捷汽車租賃公司1臺本田雅閣轎車的犯罪事實。

  至此,專案組在這偵破這一系列案件中,已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追繳被騙的本田雅閣、CRV及別克凱越汽車共計11臺,涉案金額達200餘萬。

  汽車租賃公司管理存漏洞

  據哈市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張會弟介紹,當前犯罪分子針對汽車租賃行業的作案手法基本有兩種,一是編造身份騙租汽車、偽造汽車手續。一些汽車租賃公司只要求提供身份證或駕駛證復印件,不法分子用假身份證、駕駛證騙取車輛,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手法。

  二是建立信任度後實施詐騙。不法分子采取交納押金或預付租賃費用的辦法租到車子,開始時嚴格按合同履行,反復幾次後取得汽車租賃公司信任,即連續租賃多部汽車,然後突然消失。銷贓方式主要為賤賣、抵押,如典當行、個人高利貸。銷贓時不法分子往往制作假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牌證等,有的制作車主假身份證。

  在這些案件中,作案人員多為欠債、無業人員。不法分子一旦騙到車後,常常快速處置車輛然後銷聲匿跡。騙子通常有賭博等不良嗜好,因此陷入騙車→賣錢→揮霍→騙車怪圈。此類案件的犯罪手段並不高明,但成功率高、作案成本低、獲利豐厚。之所以會發生這些案件,與汽車租賃行業本身存在的管理漏洞、典當行業不規范等有關。

  首先,汽車租賃行業的管理存在漏洞。目前租賃汽車程序簡單,汽車租賃公司老板在租賃操作程序中往往圖省事、怕麻煩,即使有制度也不照辦,比如租車時只要求顧客提供本人身份證、駕照等,與租賃公司簽好合同後交幾百元便能順利租到車,或者租車人隨便找一個擔保人,就能租到車。

  老板對租車人、擔保人證件的真實性不認真甄別,對租車人的經濟狀況和租車用途不核實。即便這些簡單程序,通常也是在首次租車時纔會有,『熟客』只要打個電話就能租到車。租來的車輛證件手續齊全,被查的機率低,不但車輛本身容易被賣掉,也很容易被用作違法犯罪行為工具。而犯罪分子交幾千元甚至幾百元就能租一輛車,如果賣掉可獲利數萬元甚至幾十萬元。

  其次,惡性競爭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由於競爭汽車租賃公司之間很難進行信息共享,對各自客戶資料保密,發現不好苗頭既不相互通氣,也不及時報案。犯罪分子利用這種漏洞,同時到多家租賃公司騙租,輕易得手(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