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4日訊(付瑜 記者岳雲雪)一名初中生只因在網上聊天時和他人發生了口角,便找來朋友將其頭部打成重傷。近日,牡丹江市陽明公安分局破獲這起未成年人致傷案。
1月26日11時28分,牡丹江市陽明公安分局接到報警,東四條路人民公園大門附近有兩伙人正在斗毆。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在現場警方發現,初中學生劉某被人重傷頭部,民警迅速將被害人送往醫院救治。經公安局法醫鑒定所鑒定,劉某重型顱腦損傷已構成重傷。經過調查,警方確定此案為另一初中學生尹某等人所為。
在民警耐心細致的勸導下,3月10日下午,尹某在其父陪同下到陽明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據尹某供述,當日他與李某、孫某、萬某以及同江市的胡某等人在一起上網。期間,尹某因上網聊天與劉某發生糾紛,遂在網上約定到人民公園斗毆。因為擔心不敵劉某,尹某便糾集其他幾人,在人民公園西門對劉某進行毆打,造成其重型顱腦損傷。
隨後,刑偵二隊負責人趙龍帶領偵查員刁延波、李明忠、侯廣玉、任書偉、田曉光於當日將同案胡某拘傳到陽明刑偵隊,並連夜開展對另外四名嫌疑人的抓捕工作,當晚就將同案的胡某、孫某、萬某抓獲。經進一步偵查後,於3月17日將李某抓獲。
警方提醒市民,凡是已滿14歲、未滿16歲的少年,若構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搶劫、強奸、放火、投放危險物品、綁架、販毒等8種罪行,均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但可根據情況從輕處罰。由於本案已構成重傷,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尹某、胡某、李某刑事拘留,萬某、孫某因不夠刑事責任年齡,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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