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先生的受損車輛。
東北網3月29日訊 自3月15日『問題』錦湖輪胎被曝光以來,哈爾濱已有150多位消費者聯系哈爾濱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反映自己所使用錦湖輪胎出現的問題,強烈要求錦湖輪胎公司盡快解決消費者關心的問題。
爆胎導致交通事故
28日,記者隨哈爾濱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和消費者申先生來到松浦一大院,見到了申先生因輪胎爆胎導致車損嚴重的肇事車輛。這臺北京現代悅動汽車的前臉和後車身已經嚴重變形,左後輪車胎只剩下光禿禿車輪。
據申先生介紹,該車是2009年6月11日購買的,花了9.38萬,車輪胎原廠配的就是錦湖輪胎。2010年8月31日22時左右,他駕車從齊齊哈爾市以150多公裡的時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在離哈大高速(離肇東)1公裡處,在沒有任何顛簸和外物接觸的情況下,左後輪突然爆胎,隨後車輛左右劇烈搖擺,失去平衡,先是撞到裡側護欄,後又奔向外圍護欄,幸好車被『攔住』,沒掉下公路,但是車的前臉和後身嚴重受損,他也被當場撞昏。由於事發當時車內氣囊沒有彈出,申先生認為此事故是氣囊問題,遂找到4S店和廠家討要說法,而得到的答復和鑒定結論是沒有質量問題,並說此次撞擊不滿足氣囊展開條件。後經交警部門也鑒定是『由於車輪爆胎,致使車輛失控,與高速公路護欄相撞,造成車輛損壞。』
今年央視3·15晚會上錦湖輪胎被曝光,申先生聯想到,自己的車使用就是天津廠1809批次錦湖輪胎。然而,要想確認是否輪胎原因,還需要到相關部門進行檢測。目前僅一只輪胎的檢測就要4000多元,如要對整車進行檢測,檢測費用需要七八萬元。對此申先生感到不能接受。
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認為,申先生車輛肇事原因是因車輛爆胎所致,涉嫌使用不合格錦湖輪胎。對於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汽車4S店和廠家應該進行賠償,同時建議消費者對該車剩下的3只輪胎和輪胎殘片進行送檢。下一步,哈爾濱市工商部門將啟動調查和檢測程序,即針對消費者投訴中涉及錦湖南京廠和長春廠問題輪胎集中的批次進行調查和檢測。調查其生產記錄,檢測是否符合標稱的產品標准,並隨時通過媒體發布各項結果。王緒坤還特別建議和提醒此前因錦湖輪胎造成嚴重損失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檢測舉證的維權方式,來要求4S店或錦湖輪胎公司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消費者可依消法索賠
哈爾濱市消協副秘書長林安林一直關注著錦湖輪胎的處理情況。他認為,現在很多人都將注意力集中在『召回』,其實這是個誤區。消費者完全可按《消法》規定,向企業提出雙倍賠償。
林安林認為,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所謂『缺陷』,是指『由於設計、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號或類別的汽車產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有關汽車安全的國家標准的情形』,其前提條件是生產者囿於特定時期的局限性,無法預見產品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而央視報道提及的錦湖輪胎生產過程,是一種赤裸裸的欺詐行為,是明知會產生危害性而有意為之,因此,簡單地召回,不足以懲治不法企業。
對消費者而言,應該根據《消法》第49條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消法》第49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28日,記者致電錦湖(中國)輪胎銷售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0999-016,人工服務臺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召回的具體實施細則方案目前還沒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