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4月1日訊 3月30日上午,42名來自齊齊哈爾市公、檢、法的離退休人員被聘為我市首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員並正式上崗,此舉標志著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糾紛工作在全市鋪開。
據了解,為全面推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工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下發了《齊齊哈爾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實施辦法》。
記者了解到,龍沙交警大隊已於2010年在全市率先開展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成功調解糾紛217起,為全市推廣該項工作奠定了基礎。市公安局要求各轄區交警大隊務必於2011年3月底前,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室,確保在年底前,實現交通事故人民調解率達到事故調解總數的60%以上,調解成功率達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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