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網4月2日訊(湯海萍 記者 陳靜)根據錦湖輪胎(中國)公司公告,1日該公司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遞交了召回報告,決定自2011年4月15日起,召回7個批次產自天津工廠的302673條輪胎。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消息,錦湖輪胎(中國)公司的召回行動是受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長城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悅達起亞汽車有限公司和錦湖輪胎(天津)有限公司委托的,召回批次編號分別為:2008年生產的批次編號為C0 2208和C04008、2009年生產的批次編號為C0 0509和C0 0909、2010年生產的批次編號為C0 2410和C02910,以及2011年生產的批次編號為C0 0111的錦湖輪胎產品。
2日,記者在哈爾濱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了解到,根據以上信息,哈爾濱工商部門做出如下決定:
一、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第三次發布行政建議,對此前建議禁止銷售的錦湖輪胎及安裝錦湖輪胎的整車,由錦湖(中國)天津廠、南京廠和長春廠生產的輪胎和裝配上述廠輪胎的整車,從即日起調整為錦湖(中國)宣布召回的范圍。從即日起嚴格禁止銷售錦湖(中國)宣布召回的批次編號的輪胎和裝配的整車,違者沒收售出的輪胎和車輛,並處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後禁止銷售的范圍一律以質檢總局或錦湖(中國)確定召回的范圍為准。
二、密切監督錦湖(中國)在哈爾濱的召回行為,督促錦湖履行承諾,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維護。
三、我們也注意到錦湖輪胎(中國)公司還承諾將對2008年3月以來在中國生產的轎車用輪胎產品提供為期半年的免費檢測服務,凡符合廠家免費更換條件的一律予以免費更換。但是沒有詳細說明廠家的更換條件,鑒於此前消費者與代理商之間對於輪胎破損的原因看法不一致,為了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避免糾紛,我們將成立由汽車專業人員,法律工作者和消費者代表組成的問題輪胎評估組,專門負責檢測結論的糾紛調處。最近我們將向社會征集志願者,評估組成立後,立即廣泛征集消費者意見和建議,並與錦湖方面就有關技術問題進行充分磋商。目的就是確保使用錦湖南京、錦湖長春輪胎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四、整個召回和檢測過程,我們將與媒體密切合作,隨時發布相關信息,確保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