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6日訊 今年29歲的李小偉身為人民教師竟猥褻其所教的三名男學生。4月1日,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判李小偉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李小偉是大慶市某中學代課老師兼班主任,他在上大學期間曾喜歡過很多女孩,但都遭到女孩們的拒絕。屢屢受挫他,慢慢地開始失去了對異性的感覺,竟喜歡上了男性,並在大學期間和一個男性網友發生過關系。畢業後他被應聘到大慶市某中學當起了代課老師,由於工作出眾他很快被學校任命為某班的班主任。當上班主任以後,他對自班男生格外好,而且他心裡經常有同男學生發生關系的衝動想法。隨後,他付諸了行動。
2009年10月至2010年8月間,李小偉先後以補課的名義,在其宿捨、教室、廁所等地對住宿的學生楊某(13周歲)先後十五次進行猥褻。當時,楊某擔心如不順從老師,怕老師生氣而影響到自己的成績,便順從了李小偉的要求。可是,楊某每次回到家後都悶悶不樂,還總和父母提轉班的要求,但並不說明要轉班的原因。而李小偉在得知楊某想轉班後,始終沒有同意,無奈的楊某,最終向父母說明了實情。隨後,楊某的父母向警方報了案。
原來,李小偉為了進一步滿足自己的欲望,開始尋找新的『獵物』,並以幫助批改試卷或輔導功課為由,在宿捨、辦公室、教室、衛生間、洗浴中心等地方采取同樣方法對另一名15歲的男學生霍某進行數次侵犯。隨後,又對13歲的邵某進行了三次的猥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偉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多次對數名未成年人進行猥褻,對他們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亦應從重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