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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生將助學貸款挪作他用 大學生誠信有所缺失
2011-04-10 08:40:4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肖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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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0日訊 小王是哈爾濱市某高校學生,今年新學期報到時,下崗的父母給他湊了5000元錢還助學貸款,可他卻用來和幾個同學合伙開了策劃已久的一家小店。據記者了解,一些高校中不乏小王這樣靠助學貸款交學費,省下錢創業或挪作他用的在校大學生。

  據了解,助學貸款是國家政策性貸款,每人每學年貸款總額最高可達5000元,且國家給予貼息,如果連續四年申請貸款,這筆資金可多達2萬元,而且只要在畢業前還清,則不需要交利息。按相關規定,國家助學貸款包括學費貸款和住宿費貸款,也就是說,是幫助貧困家庭學生完成學業之用。可有的貧困大學生雖然能拿出學費,但因看到上學期間的助學貸款是無息的,且自己又符合助學貸款中『家庭貧困』條件,所以仍選擇貸款交學費,並把家長給的學費挪作他用。

  創業要趁早——經商實踐型

  珍珍和小莉是我市某大學大三學生,珍珍是江西人,父母都是農民。由於家庭困難,她從一上大學起便辦理了助學貸款。小莉是哈爾濱人,工人家庭。珍珍和小莉都有自己創業的夢想,而且希望越早越好。去年夏天,小莉受一個中學同學的啟發打算開一家店,專門銷售物美價廉的國產化妝品。想法和珍珍一說,兩人一拍即合。去年秋天開學,珍珍帶回了父母為其拼湊讓她還助學貸款的5000元錢,可她沒有將這筆錢用來還貸,而是和珍珍合伙在大學附近的市場內租了一節櫃臺經營起了國產化妝品。開張三個月,基本持平,她倆對這樣的業績很滿意,對未來也充滿信心。

  股海裡淘金——炒股賺錢型

  今年是山西省某農村的小張在我市某大學念書的第四年,也是他助學貸款的第四個年頭。多年來他始終當家教勤工儉學,他曾有一個想法,一旦積攢夠5000元錢,就先還一年的助學貸款。2009年暑假,念完大二的小張開始給學校附近一家證券公司業務經理的孩子作家教,於是開始接觸股票,並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小張看相關書籍,一有時間就到該經理所在的證券營業部去現場學習感受,去年暑假,小張用積攢下的5000元錢正式進入股海淘金,他已改變了當初還貸的想法。

  多學有出路——繼續充電型

  大三學生小剛深知不多學習就沒有出路,所以早早就為自己設立了考研的目標。由於家裡條件不好,他一上大學就辦理了助學貸款,上學期家裡給他湊足了5000元讓他還貸,可為了未來的目標,他將其中的一部分錢用作買書、上外語補習班等,並沒有還貸款。

  技多不壓身——廣學技能型

  在某大學學習中文的軍軍今年大四,在不少同學時有掛科的時候,他不光門門功課在班裡名列前茅,而且在『技多不壓身』觀點的影響下,他利用課餘時間報名學習了駕駛、平面設計、散打等,而支付這些花銷的錢大多是下崗的父母從親戚處借來讓他還助學貸款的。

  找工作重要——工作投資型

  今年大四的芳芳早已經投入到找工作的滾滾洪流中。由於家長沒背景家境又不好,在找工作方面幫不上任何忙。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除了要到處投遞簡歷外,還要不停奔波,有時甚者要到外地去,這一切都需要花錢。聽學姐傳授過此道的芳芳,大四上學期開學時,將家裡為她東拼西湊還助學貸款的錢『暫扣』,挪作了找工作的資金。芳芳說:『還是先找個好工作重要,找到好工作,還愁還不了貸款?還助學貸款等等再說吧。』


 

  對於助學貸款被變相挪作他用怎麼看?記者對與此有關的幾方面進行了進一步采訪。

 

  大學生

  與其拿籌來的錢付學費,不如先用它來『生錢』。既提前接觸了社會積累了經驗,同時,賺到錢也可以快些還清貸款。 ——助學貸款貧困生大強

  在大學期間,助學貸款對大學生是免息的,但並不是不給銀行利息,這筆錢國家負擔了,這是國家對貧困生的關懷。貧困生沒能力還貸另當別論,如果籌到錢不還貸而是去做生意,我看不妥。 ——大二學生孫穎

  助學貸款生如果用籌來的錢進一步充電或找工作用可以理解,但不應該用來做生意、炒股票。——大學生小吳

  家長

  既然是拿給孩子去還助學貸款的,就應該還貸,什麼理由都是借口。——大一學生家長柳女士

  一些孩子在家長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學費挪做其他用途了,直到畢業時,家裡纔知道欠下了數萬元學費,這對貧困家庭來說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希望學校每年都能及時向家長通報學生到校後學費的繳納情況,讓家長掌握孩子在校的動向。

  ——某大一學生家長高先生

  學校

  有些新生報到申請助學貸款時就明說,其實身上有錢,但要用來創業。根據政策,學生只要持有生源地開具的貧困證明,就符合申請助學貸款條件,校方無權阻止其貸款。我們所能做的最多是在執行政策的同時向家長通報,讓家長知道此事。 ——某大學團委書記

  申請到助學貸款的學生都是符合條件的,按說都應該是貧困家庭學生。可經過我們的觀察以及同學的反映,其實有些大學生完全可以不貸款。如果有能力而還要貸款,甚至去做生意,我看有『騙貸』之嫌。應該把這筆貸款貸給最需要的特困生。 ——某大學輔導員

  銀行相關人員

  通常情況下,挪用具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貸款去做其他經營項目是被嚴格禁止的。但助學貸款並不經過學生之手,所以只要申貸手續合規合法,就應該正常發放貸款。而貸款人用置換出來的錢去創業、甚至是炒股,金融機構雖然反對,但既無權監管,也不能作為停貸的依據。不過,現在的金融機構都建有個人征信系統,欠助學貸款不還會留下『征信污點』,影響其個人今後的創業、貸款等。

  社科專家

  對於大學生靠助學貸款省學費作他用,尤其是創業的現象不能放任自流,家長、學校、金融機構之間應加強溝通,特別應該加強對貸款大學生的誠信和風險防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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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