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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油』引有關部門重視 哈爾濱全城圍剿問題油
2011-04-12 10:13:4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趙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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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2日訊 近日,生活報對我市個別飯店存在和使用『口水油』等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進行了披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昨天,執法人員對一些飯店進行檢查,並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食油予以封存待抽樣檢驗。針對這些『入口』安全問題,即日起,本報將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聯合整治。市民投訴舉報可撥打電話:13936305901,58826300,58826333。

  昨日下午,記者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分局執法人員對『撈油點』附近的飯店進行檢查發現,道裡區安國街的『皇牌粥鋪』,廚房內的兩桶油沒有任何標志。執法人員在廚房一角找到半桶廢棄油,當問及粥鋪每天廢棄油的流向時,一服務員稱,有來收的就賣掉。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分局負責人劉連軍介紹,廢棄油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部門進行回收,商家不能直接排放。此外,食用油應有正規的定型包裝和標志,應標注生產廠家和產品說明,但現場看到的這些油卻沒有這些。

  隨後,執法人員又來到道裡區大安街、通江街等『撈油點』附近的飯店。執法人員發現,這些飯店使用的食油都沒有正規包裝,且大部分飯店無法說明油的來源,不能提供進貨單和相關票據。對此,執法人員當場將這些飯店的食油封存並抽樣進行檢驗。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生產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原料,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吊銷許可證。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或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者,將嚴懲不貸。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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