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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提請審議 鋪線應繳保證金兩年路沒塌退回
2011-04-13 09:18:15 來源:生活報 作者:汪洋 孫殿喜
生活報4月12日訊 今日,記者從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獲悉,《哈爾濱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提請審議,其中規定建設單位采取非開挖路面施工方法的,經城管部門審定,繳納道路安全保證金後方可施工。兩年後,城市道路未發生結構變形、塌陷等問題,保證金返還。
《條例》規定,新建和改造城市道路時,應當規劃建設管線(含纜線)共同溝等地下空間設施。規劃建設管線(含纜線)共同溝的區域,同類管線應當納入管線(含纜線)共同溝。
在地下管線設置時,具備條件的應當采用非挖掘路面施工方法;橫過街挖掘城市道路應當采取非開挖路面施工方法;因地下情況復雜需要開挖路面,具備夜間施工條件的應當采取夜間施工方法,並按照規定時限恢復道路交通。
建設單位采取非開挖路面施工方法的,應當提報施工組織設計,經城管部門審定,繳納道路安全保證金後方可施工。兩年後,城市道路未發生結構變形、塌陷等問題的,返還道路安全保證金。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