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3日訊 4月12日,記者從牡丹江市招考部門了解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審查工作已經開始,將持續到4月25日結束。所有照顧錄取對象享受增加10分或20分投檔的照顧政策,並在網站上公示至今年年底。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高考各項照顧政策分數不累加,同時具備多項照顧條件的,由考生本人確定其中一項。如果高等學校在批次線下降分錄取,照顧分數不順延。凡符合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由省招考辦在網上予以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顧政策。但照顧政策不適用體育和藝術類招生。
據了解,高考照顧錄取申報和審查工作由牡丹江市、縣(市)招考辦受理。應屆高中畢業生將申報照顧錄取相關的證書、證明及提交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准確。相關材料上交學校,由學校集中報市、縣(市)招考辦初審;往屆高中畢業生攜帶相關的證書、證明、《誠信承諾書》直接到市、縣(市)招考辦申報。市、縣(市)招考辦初審後上報復審,市招考辦將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單下發公示。合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在校內公告欄和考生所在班級公示;社會考生由所在市、縣(市)招考辦在辦公地點公告欄或其他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各市、縣(市)招考辦和中學分別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市、縣(市)本校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名單,有關信息保留至今年8月底。省招考辦在『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上公示全省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名單,並保留至今年年底。市招考辦復審合格後,符合照顧錄取條件考生的相關證明原件、證書復印件和《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原件將裝入考生檔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