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雙鴨山4月14日訊 近日,雙鴨山市仲裁委員會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中心掛牌成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商事調解、行業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體系建設,充分發揮仲裁化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作用,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渠道和方式,市仲裁委員會在市公安交警支隊成立了市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中心。這標志著我市將仲裁制度引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領域,為化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又增加了一條新的渠道。
用仲裁方式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具有獨特的優勢。一是充分尊重當事人意願。當事人采用仲裁解決糾紛,選定仲裁機構、選定仲裁員、選擇審理方式,完全體現了當事人的意願;二是專家辦案。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般較為復雜,在責任認定、賠償標准、舉證責任、法律適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專業性,而仲裁實行專家辦案,承辦案件的仲裁員一般都是該領域的專業人員;三是簡便、快捷、經濟成本低。仲裁中心調處糾紛堅持靈活、快捷、便民的工作機制,當事人有糾紛立時受理,1至3天結案;四是『一裁定局』,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
仲裁調解引入之後,一方面將更加方便當事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又可以減輕公安交警部門調處糾紛的壓力。其『一裁定局』的優勢,將能更加有效化解此類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