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8日訊 15日,記者在市政府供熱辦獲悉:佳木斯市將在2010年—2011年供熱期,對居民用戶(學校、幼兒園)無償延長供熱(10天左右),具體停熱時間視天氣而定。
為了滿足廣大市民生活、生產需求,提高生活質量,把佳木斯市的『暖屋子』工程落到實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2010年—2011年供熱期,對居民用戶(學校、幼兒園)無償延長供熱(10天左右)。機關單位、商業、服務業等非居民用戶是否延長供熱時間,由供熱、用熱雙方協商決定,費用由用熱戶承擔。
據市政府供熱辦介紹,4月14日,在市政府下達延長2010—2011年供熱期的決定後,市供熱辦在第一時間對國電、華電的兩個電廠和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及佳能、聯合收、鐵路等30餘家大型供熱單位,進行了電話和文件送達通知,要求上述單位暫不停止供熱。
市政府供熱辦副主任孫道偉說,全市的所有個體供熱小區和未並網的供熱小區,也應按照市政府的決定,無償延長供熱期。佳木斯市的法定供熱期為:每年10月15日至第二年4月15日。目前,一些個體供熱小區和未並網的供熱小區因經費困難,存在供熱效果不好的問題,群眾對供熱狀況不滿意。對此,市政府正在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協調有關單位加大資金投入,加快解決供熱效果不好、污染嚴重小區的並網問題。
孫道偉強調,在延長供熱期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居民用戶收取費用。如有違規收費的,居民用戶可撥打舉報電話:8606190,向市政府供熱辦舉報。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