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25日訊 記者25日從哈爾濱市行政執法局獲悉,即日起哈市將重點治理無照經營露天餐飲,依據規定對無照經營行為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對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除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及產品(商品)等財物,上限可處罰50萬元罰款。
據了解,哈市行政執法局及各區執法局將依法整治佔用城市道路、廣場,從事露天燒烤食品、販賣商品等無照經營活動,對擅自佔用城市道路設置設施,從事露天餐飲、販賣商品等營利性活動進行查處。對於佔用城市道路、廣場設置攤點,從事露天燒烤食品、露天餐飲、販賣商品等經營活動的,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將依據規定強制清除或者扣押佔道物品,並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無照經營的,依據規定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在居民區內從事露天燒烤食品的,限期停止違章行為,逾期未改正的,根據規定,處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
據悉,對拒絕、阻礙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佔道及無照經營行為,侮辱、毆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公安機關將依照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