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政務·政策  >  政務
搜 索
2011年黑龍江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啟動
2011-04-26 20:52:15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博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4月26日訊(記者 李博)繼續深入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進一步鞏固成果,構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庫』長效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小金庫』這個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2011年黑龍江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啟動。

  26日,黑龍江省『小金庫』治理工作布置會議在哈爾濱召開,《2011年全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對外公布,按照全面復查(截至5月底)、督導抽查(截至7月底)、整改落實(截至8月底)、機制建設(截至11月底)和總結驗收(12月),黑龍江省『小金庫』治理工作分5個階段全面鋪開,於2011年12月底結束。

  據了解,6、7月份,各級『小金庫』治理機構將抽調專門力量組織開展工作督導,選取具有典型性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

  在督導抽查過程中對以假發票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虛列會議費和培訓費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以資產出租和處置收入設立『小金庫』、以地方財政補助收入設立『小金庫』、虛列成本費用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購買消費卡等近年來治理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小金庫』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析。

  《方案》中特別強調,在督導抽查中要對以下單位進行重點關注: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部門和單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教育、衛生等部門和單位;賓館、培訓中心、招待所、出版社、報社、雜志社和社會團體等與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有隸屬關系的單位;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單位;管理鏈條長、分支機構多的單位;以前檢查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單位;有群眾舉報的單位;2009年以來自查自糾『零申報』,特別是復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單位。

  據介紹,2011年全省『小金庫』治理工作在復查中將落實公示制、承諾制和問責制,復查情況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和承諾,並明確責任追究的規定,接受群眾監督;在督導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執紀執法,嚴肅責任追究,視情節和性質不同,進行公開曝光或內部通報;針對2011年全面復查和督導抽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財務會計管理整改到位、違法違紀責任人員責任追究到位,確保治理工作成效。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