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9日訊 今日,哈爾濱市發布了2011年禁漁期通告,規定從5月25日起至7月10日,松花江哈爾濱段全面禁止捕魚。
據悉,為了保護魚類產卵繁殖,養護漁業資源,哈市確定松花江等自然捕撈水域禁漁期為47天,自5月25日零時起至7月10日24時止。禁漁期內,禁止一切捕撈作業(包括抄網),漁船、漁具要撤出作業場所(灘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禁漁期內捕魚,對違反禁漁期規定的行為,將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提請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結合自然捕撈水域的實際情況,積極組織投放苗種或布放人工魚巢,增殖漁業資源。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