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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歲男童遭遇家暴 生母病房探望傷心欲絕暈倒
2011-05-16 09:57:0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宏岩 王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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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病床上的兒子,新新的母親(中)傷心欲絕。

新新母親探視後暈倒在地。

正在接受治療的新新。

  東北網5月16日訊 昨天,已經整整半年沒見過孩子的新新媽武某獲得醫院的同意,身著防菌服進入重癥監護室探望新新。在不到兩分鍾的探視過程中,這位傷心欲絕的母親表現得異常堅強———她瞪著雙眼緊盯著病床上的新新,不敢發出一點聲音,卻在邁出監護室門口的一剎那突然暈倒在地。吸氧清醒後,新新媽幽幽吐出一句:『兒子,媽來了!』

  昨天11時許,道裡區法律援助中心馬勇主任與兩名法律援助志願者來到市兒童醫院。聽說新新生母已經半年沒見過孩子,醫護人員同意武某進入重癥監護病房探望,並由馬勇主任攙扶她進屋。進入病房前,醫護人員給武某提出了幾點要求:絕對不能出聲哭喊、不能碰孩子、不能影響其他患兒。倘若武某不能控制情緒,就不能進入病房。在病房外,武某肯定地點了頭。見武某狀態穩定,醫護人員幫她穿上防菌服進入病房。

  站在兒子病床前的武某一動不動,顫抖的身體和圓睜的雙眼卻透露出她的情緒。從新新病床前離開時,武某的腳步開始『發虛』,攙扶她的馬勇主任加快了腳步,『半抱』著她走向門口。推開監護室大門的一瞬間,武某暈倒在地,醫護人員立即給予吸氧等搶救措施。

  徹底清醒後,武某痛哭流涕,其傷心和自責令圍觀者動容,不少人悄悄地抹眼淚。馬勇主任鼓勵武某要堅強面對現實,孩子病情好轉後還需要很長時間的護理照顧。聽到孩子需要人照顧,武某讓親屬們放心:『我還要照顧我兒子。』


 

  耿某家人到哈探視新新

  昨日,耿某的叔叔、弟弟分別從蘭西縣和河北省趕到哈市,他們想要見被拘留的耿某,但因為昨天是周日,按規定不允許會見,所以沒能如願。

  14日,記者前往蘭西縣耿某的老家,將耿某打傷兒子、現在新新正在搶救、耿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的消息帶給了他的叔叔。其叔叔隨即與耿某在河北打工的親弟弟取得聯系,二人火速趕到了哈市。

  昨天,耿某的叔叔和弟弟抵達哈市後,先到醫院了解了新新的情況。得知新新的母親曾經給孩子保了一個意外傷害保險,眾人很想找到保險單,但大家都不知道耿某的確切住址,因此無法找到保險單。

  隨後,耿某的弟弟提出想要見一見正在市公安局治安看守所拘留的哥哥,但驅車前往後卻被告知,因周日不是規定會見的時間不能見面。耿某的弟弟告訴記者,他對整件事情還不了解,孩子為什麼傷成這樣?真的是他哥哥打的嗎?……諸多疑問他想向哥哥問個明白。

  專家:『棍棒教育』屬違法行為

  幾天來,本報就『五歲男童遭遇家暴事件』進行連續深入報道,新新的悲慘遭遇得到了市關工委、道裡區法律援助中心等多個部門的關注。記者從市兒童醫院了解到,目前新新的病情雖略為平穩,但依然昏迷不醒。針對耿某對孩子施暴後仍堅持自己是在『教育孩子』的想法,法律、教育專家一致認為:父母采用『棍棒教育』教導孩子是一種違法行為。

  教育專家

  教育孩子不是家務事

  市關心下一代委員會法制教育委員會主任盧連基說,未成年人是弱勢群體,是一個需要特殊保護的群體。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等都對實施家庭暴力設立了專門條款。在新新遭受父親家暴這一事件中,新新父親以『為孩子好』為名施暴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法律問題。

  盧主任說,教育孩子絕不是『家務私事』,而是一種社會責任———家長確實有教育孩子的責任,但不能使用暴力來履行自己的責任。『棍棒出孝子』這種傳統教育觀念絕對是錯誤的,也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權、人格權。新新的父母都應該審視、反思自己的行為,因為即使兩人離異,雙方也都具有撫養、探視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從這個角度看,家長的道德、文化、法律素質都有待提高。

  心理專家

  毆打會讓孩子更叛逆

  哈醫大四院心理科主任張磊晶分析說,耿某與妻子離婚可能是造成『新新遭生父家暴』悲劇的原因之一。其實兒童成長期好動、調皮、放任,不想學習等『不乖』行為只是希望引起大人的關注,都屬正常。

  離異家庭子女長期缺乏母愛,可能認為自己『被拋棄』,會表現出調皮、搗蛋、不聽話,其實孩子根本意識不到這是一種錯誤行為。一旦父母出現毆打等行為行為,孩子與父母的矛盾就會逐漸激化,孩子就會更加叛逆。

  因孩子調皮、不聽話就棍棒相加,表面上孩子屈打認錯,卻讓孩子的童年形成創傷,對孩子未來的人格、個性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與孩子互信溝通,遠比棍棒相加有效。

  法援律師

  家庭暴力認識模糊

  道裡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主任馬勇說,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但是有的父母認為『打自己的孩子不犯法』,導致了社會整體對家庭暴力的模糊認識。新新遭受父親毆打的傷害行為根本不是『教育孩子』的范疇,而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馬勇說,她從事律師工作已經20多年,也曾參與過一些涉及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事件,但孩子遭受如此重的情況還是第一次遇到。

  馬勇表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在事件『定性』後,就賠償項目、變更撫養權等訴訟內容為新新母親提供法律援助。如果公安機關確定這起事件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幫助新新及其監護人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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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