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2日訊 每逢節日,各種商場的購物卡就成了一些人手中送禮的禮品。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商場購物卡早在1998年就已經被禁止使用。可到如今,商場購物卡非但沒有被禁,反而『活』得越來越滋潤。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張小小的購物卡,承載了員工福利、避稅、送禮等諸多功能,成為一個龐大的灰色利益鏈中重要載體———
剛剛過去的『五一』,讓35歲的李群亮(化名)大賺了一筆。他所經營的生意與絕大多數人不同,即專門以不同折扣收購別人手裡不同商場的購物卡,然後,再以低於購物卡面值的0.3至0.5折賣出去從中賺取差價。
為什麼會有人將自己的購物卡低價賣給李群亮這樣的『黃牛』?他解釋:『套用以前很多人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買的不花,花的不買。」我只不過是在買和花之間牟取一點點利益。』記者在接下來的采訪中發現,如今,圍繞著商場購物卡,已經形成一個發行、購買、贈送、收購的產業鏈條。
收卡『黃牛』:
『好的時候,一天能收八萬元的卡』
2005年底,李群亮跟著一個朋友成為專門收購倒賣商場購物卡的『黃牛』。五年多的『黃牛』生涯,讓他買了車過上了小康生活。用他的話說,雖然現在乾這行的人多了,競爭也比以前激烈,但是每年還是能從中賺到不少。據他介紹,在這一行中,年收入十幾萬、幾十萬元的人不在少數。
李群亮說,逢年過節是他們收卡的旺季。這個時候只要把自己收卡的信息公布到網上,然後坐在家裡等電話就行。一般這時給他打電話聯系賣卡的都是『大客戶』,收一次最少幾千元,有的甚至上萬元。最多的一次,他在一個人那裡就收到了兩萬五千元的購物卡,僅那一天,他收了八萬多元的購物卡。而平時,他則到大型商場附近去『兜』生意,一天基本上也可以收到十幾張卡,進出超萬元。『哈爾濱的大型商場和超市都有自己的購物卡,收購價也不一樣。新一百的貴一點,可以按九三折收,其餘的都按九折收。』李群亮說。
收到那麼多的商場購物卡,該如何處理?李群亮說,大部分的購物卡都會按九七或九五折賣出去。雖然說倒進倒出只有4%至5%的利潤率,但算上一天數萬元的流水,也就非常可觀。
據李群亮介紹,乾他們這一行的一般都和商場有點關系。可以將收到的卡交給商場的售貨員或收銀員,讓他們在平時賣貨或收款時將卡花出去,通過這個途徑也能『消化』掉不少購物卡。可是這樣做要給商場的工作人員分成,每一千元要給商場的工作人員提成五十元。同時他也承認,前些年通過商場變現好操作,現在大型商場都加強了監管,直接變現比較困難。
如果收到的卡賣不掉怎麼辦?李群亮說,賣不掉的卡也不用擔心,可以在商場或者超市買些名貴煙酒或高檔的商品,然後再將這些商品賣出去,利潤一樣有保障。或者乾脆等在商場的收銀臺旁幫助顧客刷卡購物,將購物卡裡的錢變現。還有就是,在商場搞促銷活動時將卡花出去。有的商場在銷售旺季會搞『買多少送多少』之類的促銷活動,那時可以大量購買商品,再將商品倒騰出去,掙的差價會比只賣卡掙得多。
企業老總:
『買卡送人,可以開具正規發票入賬』
究竟是什麼人會將手裡的商場購物卡賣給李群亮這樣的『黃牛』?他們的購物卡又是從何而來?李群亮說,這些人的卡肯定不是自己花錢在商場裡辦的。『到我這來賣卡的人,有的是單位搞福利發的,有的是別人送的,但肯定沒有自己在商場買完再到我這來賣的。』
賣的卡既然不是持卡人在商場裡買的,那麼,這些購物卡到底是誰在商場裡買的?5月16日,在我市一家大型商場六樓記者看到,盡管並非節假日,在這裡辦卡的客戶仍有不少。『這會兒人還算少的呢,「五一」之前的幾天人更多。』這裡的一名工作人員說,『馬上又要到端午節了,很多單位都忙著辦卡給職工發福利、送禮。』
正在向商場的工作人員詢問時,兩位中年男子輕車熟路地走了進來,填表、付款、開發票、取卡,一氣呵成,整個流程辦下來用了不到5分鍾。記者注意到,1000元錢面值的購物卡,他們買了20張,而在發票上,顯示的是『辦公用品』。『買這麼多卡乾啥使?』記者問。『送人唄,難道還是自己用啊。』男子眼睛一瞪,似乎覺得這問題問得蹊蹺。
在這家商場的辦卡處,記者看到了這樣一則說明,『機打發票,開出後不得換開,過後不補。發票可開范圍包括:辦公用品、禮品、洗滌用品、體育用品、辦公家具、糧油、糖、副食品、水果、茶葉、酒、煙、計算機耗材、食品、打印紙、床上用品、日用品、工藝品、電器、服裝、鞋、運動服、宣傳品、文具箱包……』
采訪中一位企業老總對記者說,每年逢年過節,他們企業都要購買一批商場的購物卡,所立名目一律是『辦公用品』。『買購物卡送客戶、打點上上下下關系,已經成為很多單位的首選。一來,送卡比送錢隱蔽得多。二來,單位買卡還可以用正規發票入賬。』
除了送禮,企業發放福利也是購物卡的主要功能之一。在我市一家大型企業工作的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所在的單位幾乎每年『五一』、『十一』以及元旦等重大節日都會發放一些購物卡。李女士說,好幾年前,他們單位就用購物卡代替了其他節日禮品,這也是迄今為止最受歡迎的福利方式。
財務人員:
『能夠避稅,十萬元卡少交兩萬元稅』
單位為何熱衷花錢買購物卡當做禮品送人和給員工發福利呢?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除了前面提到的隱蔽、攜帶方便和可用正規發票入賬之外,另一個主要原因是,企業購買商場購物卡還能夠避稅。
我市一家企業的財務人員告訴記者,『公司每到過年過節都會買大量購物卡,原因很簡單,合理避稅。這個方式是合法的,不像一些人說的那樣為了虛開發票,現在監管部門查得很嚴,沒有哪個商場敢虛開發票。再者說,我們錢都花出去了,怎麼可能用假發票衝賬呢。』
這位財務人員說,購物卡是員工最歡迎的福利了,因為發現金員工本人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購物卡就不用了,單位已經把稅交了。而單位也樂意,是因為這筆錢如果不花出去,必須交企業所得稅,這個稅率高達百分之二十多。我們買購物卡,發票項目一般都是開的『培訓費用』、『會議費』,還可以把發票開成『包裝物』等,作為提前列支,把這部分錢從需要納稅的部分劃出去,這筆稅就省了。
『不要小看這一點,買10萬元的購物卡,就能少交2萬多的稅。像我們公司,每年的購物卡都是上百萬的支出,省了多少,你自己算算吧。當然,這其中我們買的購物卡發給員工的還是少數,其中的大頭主要還是用於打點。』這位財務人員最後說。
業內人士:
『產業鏈中,商場纔是最大的贏家』
『在以購物卡為載體展開的利益鏈條中,最大的獲益者,肯定是發行卡的商家。』采訪中一位業內人向記者表示。
據這位業內人士介紹,購物卡實際上是一種預付卡,這意味著出售購物卡本身就能夠讓發卡商家獲得巨額的現金流,這些資金事實上就成了發卡企業的『零息貸款』,即使是作為活期存款計算利息,每年也可為發卡商家帶來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盈利。此外,消費者因為購物卡過期、遺失或是為圖省事而放棄的卡內押金、卡內餘額等,也都將沈淀為發卡公司的利潤。據他分析,這部分沈淀資金能佔到發卡商家總發卡金額的10%-20%。
『此卡不記名、不掛失、不退、不換、不計付利息、丟失不補』,『可分次使用,不可透支、不可兌換現金,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作廢』,這是寫在幾乎所有購物卡背面的說明文字。記者注意到,多數購物卡不僅設定了使用范圍和權限,還規定了使用時間:通常為1-2年,最長不超過3年,一旦超過這個使用期限,卡內金額將自動作廢。這也就意味著,在使用期限內沒有花完的卡內的餘額,將全部成為商家的利潤。
法律人士:
『購物券(卡),多年前就被禁止使用』
據黑龍江省星河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志芳律師介紹,針對購物券(卡)的流通,我國早在1995年3月施行的《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就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對違反者,『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20萬元以下罰款』。1998年12月11日,國務院糾風辦以下達《緊急通知》形式規定,『禁止印刷、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卡』。2000年5月頒布的《人民幣管理條例》再次對此進行了重申。
2001年1月19日,國務院糾風辦、國家計委和中國人民銀行三部委聯合正式下發《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通知》,明確指出,代幣券、卡『違反財經紀律、擾亂金融秩序,助長奢侈浪費等消極腐敗現象』,要求立即停止印制、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對已經發放使用的代幣購物卡,限期在2001年2月28日前由出售和購買單位妥善處理,過期一律作廢。
由此可見,早在十多年前,國家就以法律、法規、通知等多種形式對購物券(卡)的發行及使用進行了禁止。但時至今日,購物卡不但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還大有改頭換面、愈演愈烈的勢頭。日前召開的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堅決整治收送禮金問題』,『對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數額現金處理』。中紀委也在近期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乾部廉潔從政若乾准則〉實施辦法》中明令禁止『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國家預防腐敗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7部門正在會商推行『購物卡實名制』,以實現精准打擊『購物卡腐敗』。
種種舉措表明,『購物卡腐敗』已被國家列入『整治重點』。但能否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果,公眾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