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5月26日訊 『參合農村貧困家庭的兒童,如果患白血病,在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後,今年將得到近兩萬元的報銷補償。』日前,關系到我省農民健康保障的新農合政策出臺,新農合新政在涉及參合農民住院報銷比率、最高支付限額、特殊疾病報銷等諸多方面的調整,著重體現了惠民色彩,讓參合農民的報銷范圍、報銷比率有了較大提高,真正成為農民的健康保障平臺。
據了解,按照省財政廳、省衛生廳《關於提高2011年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補助標准的通知》精神,2011年各級財政新農合資金補助標准如下:中央財政補助每個參合農民108元,省級財政補助75元,縣(市、區)財政補助17元,參合農民個人繳費30元。也就是說,按照我省參合人數1400多萬人計算,國家財政拿出15億元,我省省、縣(市、區)兩級財政將拿出13億元資金,作為新農合政府補助。
據了解,為保證農民參合受益,新措施規定將農村重度殘疾人的個人參合費用納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范圍。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全部參加新農合。經初步測算,目前我省參合率已達98.9%。
本次新農合新政策門診統籌資金分配趨於合理。普通門診要保持在每人每年40元左右,門診統籌的報銷標准要提高到60%左右。其中門診慢病(在以往省衛生廳規定范圍內選取的)最高報銷限額保持在5000元以上,門診大病最高報銷限額保持在2.5萬元以上。門診統籌工作要覆蓋到鄉、村兩級醫療機構。
住院統籌資金所佔的比例加大。據了解,新措施規定住院資金要佔到統籌資金的70%左右。住院報銷比例原則上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要達到80%以上,縣(市、區)級定點醫療機構要達到60%以上。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為40%,起付線500元,封頂線5萬元。未經轉診及批准在省(市)或省外醫療機構就醫的患者按25%給予報銷,農民在鄰縣縣鄉醫療機構就醫可按當地縣級標准予以報償。
新措施探索兒童兩病、殘疾人康復、重癥精神病、艾滋病等特殊疾病的報銷制度。新措施要求2011年全省各地要結合當地特殊疾病的發病實際,制訂補償方案。要將重性精神病患者經常服藥費用納入門診慢病報銷范疇;將9類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新農合支付的診療項目范圍,要結合實際制訂方案;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的補償是今年特殊疾病補償的重點。患者經當地新農合領導小組批准後,兒童再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並由定點醫療機構實施即時結報。各地要堅持分級治療的原則,對於兒童兩病產生的醫療費用,新農合報銷比例要達到本省限定費用的70%,民政部門選擇性報銷20%(即只報貧困及被救濟人口),患者自付10%。對民政部門不能報銷的費用,新農合管理部門提前向患者家屬解釋清楚,新農合仍按70%報銷,患者自付30%。
新措施對加強新農合資金監管力度提出具體要求。據了解,新措施要求推進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單病種限價付費,各地要在衛生廳下發臨床路徑明確的112種疾病中選擇50種以上的單病種實施單病種最高限價,定點醫療機構在治療過程中超過規定價格,則超出部分由醫療機構自行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不按要求多收取患者的費用,要責令返回,不按規定執行、屢教不改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取消定點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