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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辦提醒:向外傳題、接收答案可追究法律責任
2011-05-31 14:30:29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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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31日訊 2011年高考日趨臨近,廣大考生正忙於衝刺復習,而極少數不法分子卻忙於通過短信、網絡等設置陷阱,引誘家長受騙上當,教唆考生違法違紀。為此,省招考辦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不要聽信謠言,不要購買、使用虛假高考試題、答案和作弊器材,切勿落入不法分子設置的虛假信息、有害論壇、兜售器材等網絡陷阱。招考部門將攜手有關部門強化安全保密監管,嚴懲一切考場作弊行為,同時,省招考辦還對考生進行了三點提示。

  提示一:向外傳題屬泄密違法。近幾年的高考中,總有極個別考生及家長夢想通過不法手段考入『夢想』高校,通過網絡購買作弊器材,通過微型掃描儀等從考場內向外竊題,在考場外糾集所謂『槍手』,做出答案後通過微型無線耳機傳給考生。殊不知這種行為並非單單違紀,而且已經觸犯了法律。教育部和國家保密局明確規定:全國統考的試題在啟封並在使用完畢前為『絕密級事項』。考生在考場向外傳題即為泄密違法,在考場接收『答案』即為參與違法泄密。因此,公安部門將按『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論處。

  提示二:違規違紀將記錄在案。從我省近年高考查處的違紀舞弊考生看,攜帶及使用無線電訊號傳輸工具者居多,也有個別考生冒險由他人替考或代替他人考試,或抄襲資料、傳遞小抄,或故意將答卷放在他人視野范圍內任由他人抄襲成為『雷同卷』。今年全省明確規定: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將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所有違規考生情況都將如實記入到其誠信考試電子檔案中,今後參加高考或尋找工作,這一污點將被永遠記入到違規失信平臺中。失信意味著與高考錄取失之交臂,同樣也錯過理想的就業機會。

  提示三:以身試法必嚴懲。近幾年公安機關偵破的販賣各式作弊工具案件說明,不法分子在網上兜售的所謂『高科技接收器』、『無線電傳送試題』用後付款等,均為虛假信息,目的就是騙錢害人。目前,個別不法分子又開始通過網絡、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及家長兜售所謂『非金屬可攜帶器械』、『可躲避訊號檢測』等考場作弊工具,公安機關正在追查源頭和去向。

  為確保今年高考安全,全省各考點將足量配備作弊克、金屬探測儀、無線訊號屏蔽裝置、考場監視錄像設備及無線訊號流動檢測車等,既能迅速監測不同頻率可疑訊號,又能准確發現作弊工具和位置,還能監控到異常考生行為,任何使用通訊工具違法違紀行為都將受到懲罰,可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