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4日訊 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失業保險金標准的通知》(黑政發[2011]44號文件)要求,雞西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雞西市區為450元/月,所轄縣(市)為380元/月(不含醫療補助金)。雞西市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連續4年上調,今年上調兩次,市本級從350元上調至450元,縣(市)級從260元上調至380元。
《社會保險法》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限計算辦法進行了調整,即: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年限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和失業保險待遇期限計算辦法從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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