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內容: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超標准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六個方面。
治理范圍: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含全額補助類、差額補助類、自收自支類)、人民團體;全市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不含已實行公務用車改革的單位。
東北網6月24日訊 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從即日起至今年底,哈市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專項治理工作內容包括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超標准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六個方面。
據了解,公務用車是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市、局級領導乾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和業務用車。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范圍包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含全額補助類、差額補助類、自收自支類)、人民團體;全市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不含已實行公務用車改革的單位。
會議要求,要按照中央和我省新的要求,對現有公務用車進行登記自查,登記自查面務必達到100%,並及時公示,接受監督;對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積極糾正整改。對自查自糾不認真、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部門和單位,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