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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7月1日施行 退休人員養老金將適時提高
2011-06-30 22:59:29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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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30日訊(記者 李倩)7月1日起,我國第一部社會保險制度的綜合法律《社會保險法》將正式施行。其內容囊括了社會保險立法宗旨、基本原則、覆蓋人群、權利義務、基金管理、法律責任等各個方面。記者在哈爾濱市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社會保險法》的實施,更好地維護我市公民在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據悉,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在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方面,哈爾濱市准備推出以下惠民舉措:

  養老保險:老有所養 養老金七年翻三倍

  (一)調整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繳費養老政策。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跨地區轉移接續

  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跨地區就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解決了參保人員在不同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的養老保險關系銜接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問題。

  (三)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為使哈爾濱市退休人員不斷享受改革和發展成果,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保證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哈爾濱市從2005年開始,已連續七年提高基本養老金待遇,養老金水平大幅度提高,從2005年月人均400多元提高到1200多元。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的總體要求,哈爾濱市積極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圍,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村居民消費水平和生活水平,讓更多農民盡早實現老有所養,促進哈爾濱市經濟社會發展。2011年,准備將主城區和賓縣、延壽縣、尚志市、阿城區納入新農保試點范圍。目前正在等待國家批復。國家批復後,哈爾濱市新農保覆蓋地區達到78%,覆蓋人口將達到68%。

  醫療保險:擴大醫療保險惠及人群人人『病有所醫』

  (一)提高參保人員醫療待遇水平。

  參保人員個人自付比例平均降低6個百分點,使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6%左右,進一步減輕了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二)妥善解決哈爾濱市市區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問題。

  采取以政府補貼為主,個人繳費為輔的籌資辦法,將哈爾濱市市區國有、集體困難企業和廠辦大集體改革企業的未參保退休人員納入住院醫療統籌,解決其『病有所醫』問題。

  (三)無穩定勞動關系人員實現無障礙參保。政策實施以來,近3萬人參加了醫療保險。

  (四)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多層次的繳費制度。增加城鎮居民繳費檔次。成人居民在原有繳費標准每人每年270元的基礎上增設135元的繳費檔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個人(或家庭)、政府共同承擔。滿足不同群體的參保問題,擴大醫療保險惠及人群,使人人都能繳起費,人人都能享受到醫保待遇。

  (五)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試點。開展參保居民普通門診醫療,以進一步提高參保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減輕參保居民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

  (六)降低城鎮居民中困難人群醫保個人負擔,免收住院起付金。低保、重殘人員在哈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一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住院使用統籌基金時,免收住院起付金。低保、重殘人員在哈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一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標准基礎上相應提高五個百分點。

  工傷保險: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傷可認定工傷

  (一)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將全額、差額事業單位職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預計哈爾濱市將有16.7萬人參加工傷保險。

  (二)工傷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工傷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將符合條件的縣(市)逐步納入工傷保險市級統籌,提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三)『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

  將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前的老工傷人員、破產改制企業的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

  (四)擴大工傷認定范圍

  將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機動車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納入工傷認定范圍。

  (五)工傷職工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列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從今1月1日起工傷職工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列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標准為每人每天20元。

  (六)提高工亡補助金標准

  2011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工亡,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1年為382.180元)。

  《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國家的長治久安發揮重要的保障和推動作用,本法規范了社會保險關系,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強化了政府責任,明確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責,確定了社會保險相關各方的法律責任。它的頒布實施,使相關各方、特別是廣大勞動者有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並必將帶動一系列單項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實施,從而使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全面進入法制化的軌道。本法的出臺,與以前頒布實施的勞動法、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一起,構成了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完整的頂層架構,對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在法制軌道上實現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