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日訊 海倫市一婦女將自己偽裝成富婆10年間,詐騙丁先生56.3萬元。6月26日,海倫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富婆』李桂雲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5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丁先生全部經濟損失。
今年53歲的李桂雲是海倫市建城鄉建城村的農民,以種地為生,收入甚微。2001年李桂雲發現,之前出去打工的村民都在外面掙了大錢,這些人回到村裡後都蓋了大房子過上了富裕的生活,李桂雲開始不再滿足於靠地吃飯的拮據生活。2001年年底,她買了一些假的首飾和名牌衣服,將自己打扮成了『富婆』,來到海倫市某建材市場,自稱是做建材生意的大老。板建材市場裡的攤主丁先生得知李桂雲是個大買家,連忙將她請到自己店中,天南海北地聊了一陣後,丁先生認為李桂雲雖是女人,但為人卻十分豪爽,日後一定會是生意場上的伙伴。此時,李桂雲卻話鋒一轉:『丁老弟,不瞞你說,我最近有幾筆大買賣,但是資金上有些困難,你能不能借我筆錢周轉一下。』見丁先生有些猶豫,李桂雲又拋出誘餌:『你放心,向你借錢,我肯定連本帶利還,利息就按2分5厘算。』丁先生一聽,頓時覺得有利可圖,於是,立即同意借款。隨後,李桂雲打了一張借條後,拿著丁先生奉上的4萬元現金揚長而去。
隨後的幾年裡,李桂雲不但沒還錢,還多次以急需周轉資金為名向丁先生借款,每次都說有筆債急於要還,希望丁先生再次幫忙。有幾次,李桂雲還給丁先生看了兩張訂單,博取信任。憨厚老實的丁先生早已認定此人好交,多次奉上現金數萬元,李桂雲接到錢後,又給丁先生開具借條,總計11張。
今年年初,丁先生想將借給李桂雲的錢要回一部分,但是當他再次撥打那個熟記於心的電話時,卻被告知已成空號,一時間怎麼也找不到李桂雲,此時他纔感覺可能被騙了,於是立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今年5月份,幾經周折,丁先生在李桂雲的老家找到了她,經反復追討,李桂雲被迫歸還了1.2萬元,隨後,公安機關將李桂雲抓獲。
經審訊,李桂雲交代了詐騙的犯罪事實,據其交代,10年間從丁先生處一共『借了』56.3萬元,除了日常生活花銷外,其餘錢款都被其揮霍在了賭博上(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