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6日訊 5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建委獲悉,哈市城建系統將依據安全部門發布的嚴肅查處瞞報、謊報事故行為的要求,如發生安全事故後單位瞞報,將對事故發生單位最高處500萬元的罰款,並可吊銷有關證照。
按照要求,事故發生單位瞞報或者謊報事故的,貽誤事故搶救或者造成事故擴大或者影響事故調查的,手段惡劣,情節嚴重的,處500萬元的罰款。另外,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存在瞞報、謊報情形的,發生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的罰款;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500萬元的罰款。同時,事故發生單位瞞報、謊報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證照。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