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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調整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繳費15年纔可領
2011-07-06 09:04:1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於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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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6日訊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即日起,我市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調整,繳費須滿15年纔可領取基本養老金。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我國部分地區仍在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有政策規定,繳費不足15年的,個人賬戶儲存的養老金一次性支付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這種制度不盡合理。根據相關規定,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這就將更多的人納入了養老保險制度保障的范圍。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並不是繳滿15年就可以不繳費。同時,個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與個人繳費年限直接相關,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