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7日訊 發現懷上孩子,給新婚夫妻帶來驚喜,而已經預訂的出國旅游不得不退團,引發與旅行社的退款糾紛,又讓小夫妻煩惱不已。
市民吳女士介紹,今年1月末,剛剛結婚一個月的她打算與丈夫一起到外地旅游度蜜月。二人先在一家旅行社報名雲南游,隨後又與某旅行社簽訂合同,定於2月6日參加香港、澳門、深圳6日游,2月13日參團馬爾代夫6日游。二人於1月21日交齊了兩個團的全部費用47000餘元。1月28日,二人剛剛到達雲南,吳就發現懷孕並出現先兆流產癥狀,必須臥床休息。1月29日,吳電話通知了旅行社,說明情況後要求取消港澳6日游以及馬爾代夫6日游。工作人員接到電話表示,『先保重身體,可以退團、退款,回來一切好說。』回哈後,吳女士的丈夫多次找到旅行社工作人員要求退全款卻遭到拒絕。
對此,該旅行社的工作人員介紹,自旅行合同簽訂之日起,訂機票、酒店等費用即產生。吳女士電話通知退團卻沒有出示書面或短信確定退團說明,所以團費很難全額返還。旅行社只能盡最大努力返還部分團費,並適當補償消費者。
因對旅行社的答復不滿意,吳女士將自己的遭遇投訴到哈爾濱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管理所姜科長表示,他們正在進行調查,如果不能調解成功,消費者可以通過法院起訴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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