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7日訊 丈夫無生育能力,妻子卻懷孕生子,『父親』劉忠貴請求法院確認7歲男孩劉叡非自己婚生子。7月4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判決原告人劉忠貴與劉叡不具有親子關系。
劉忠貴是二婚,第一次婚姻沒有孩子,當時到醫院檢查,確診為不育癥。離婚後,劉忠貴與李范經人介紹相識,並於2002年登記結婚,於2004年9月生下一男孩劉叡。2008年5月,劉忠貴再次去醫院復查,醫院再次診斷為不育癥。他覺得妻子是做過人工授精後懷孕的,孩子應該是自己的。
可是,隨著孩子一天天地長大,長得和自己一點也不像。為了解開心中謎團,2011年3月,劉忠貴通過親子鑒定,確認劉叡與自己無血緣關系。劉忠貴覺得妻子不忠,為此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子劉叡與自己無親子關系。
在法庭審理時,被告人李范承認劉叡不是劉忠貴的兒子,是2003年11月一天晚上被人強暴後懷孕生下的。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忠貴不具有生育能力,該事實經過醫學診斷確認,也為李范知悉。且李范也承認劉叡不是劉忠貴的兒子,故作出劉忠貴與劉叡不具有親子關系的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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