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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社保局:出現工傷沒人管社保基金先墊錢
2011-07-08 08:17:0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於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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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8日訊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後哈市職工因工受傷後,即使單位沒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或者倒閉等情況下,可先由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醫療費用。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所在單位未給其上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事故時,也應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撤銷、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無力支付的;用人單位明確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依法經仲裁、訴訟後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等工傷,社會保險基金均可先行支付。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的追償程序,對於用人單位逾期不償還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直接到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申請其所屬的社保行政部門劃撥應償還款項。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償還數額的,將要求其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償還且未提供擔保的,社保經辦機構將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資產進行償還。第三責任人逾期不償還的,社保經辦機構也將對其提起訴訟。

  據悉,哈市已擴大工傷認定范圍,將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機動車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等傷害的均納入工傷認定范圍。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