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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鄉容貌環衛條例(草案)首次提交審議 搭保溫陽臺小區養家禽被禁
2011-07-21 08:57:41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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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7月21日訊 在經過多次征求意見後,今日,《哈爾濱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條例(草案)》(簡稱《條例》)敲定後正式提交哈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該《條例》對近年來管理缺乏依據和群眾反映較突出的問題,如建築物陽臺搭建外掛式保溫設施、依附建築物外牆體設置空調連接線、室外燒烤等予以規范。

  保溫陽臺與鴿捨禁止搭建

  對一直存管理空白的外掛保溫陽臺、私建鴿捨、空調外接線問題,《條例》規定,今後哈市禁止在臨街建築物陽臺新建外掛式保溫設施,在門外、窗外、陽臺外和屋頂等公共空間搭建鴿捨。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清洗、粉刷和修飾;逾期未履行的,由哈市市容環衛部門委托專業單位代為履行,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條例》還規定,主要街路兩側新建、改建建築物,空調的內、外機連接線纜(管)不得依附建築物外牆體設置,不得擅自封閉陽臺、門窗改建。

  高空拋物最高罰五百

  《條例》對市民反映強烈的露天燒烤活動進行了規范,禁止擅自經營露天燒烤等室外餐飲活動,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地面污染的責令恢復原狀,可以暫扣燒烤設備。

  同時,《條例》規定禁止居住區內和佔用城市道路、廣場從事車輛維修清洗、廢品收購、門窗制作等經營加工活動。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條例》對於高空拋撒垃圾、從機動車向外拋棄廢棄物行為都作出了禁止,並處以一百至五百元罰款。

  《條例》規定居民區庭院不得種植農作物及其他毀壞、侵佔綠化行為。不得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牛等家畜家禽。

  生活垃圾政府將免費拉運

  按現行條例規定,哈市各單位和個體業戶產生的生活垃圾由單位和個體業戶負責收集、拉運或委托市容環衛專業運輸單位有償拉運,對物業小區產生的生活垃圾也實行有償拉運。

  《條例》規定,哈市城市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投放、容器化收集、密閉化運輸和無害化處置。單位、個體經營者、居民應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生活垃圾,政府將提高投入,一般生活垃圾全部免費拉運。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