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7月21日訊 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日前我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調降到執行全省統一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即0.51元/ 千瓦時。此舉將降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成本,確保工程得到更好運行,更大限度地發揮效益。
一直以來,我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用電執行普通非工業用電類型和價格標准,電價為1.01至1.20元/千瓦時,是農村居民生活用電電價0.51元/ 千瓦時的2倍,農村生產灌溉用電電價0.47元/ 千瓦時的2.6倍。經過對單屯和聯屯建設自來水工程有無水處理設施4種情況測算,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運行成本中電費約佔50%。水費收入大部分用於支付電費,使工程的維護管理資金緊張。一些村屯為了節約運行成本,只好降低工程的運行時間來保證農民的吃水。大多數牲畜用水都還是小井水。水利部門呼吁,農村飲水工程屬公益性工程,因此應出臺相關政策降低供水用電價格,減輕農民負擔。
根據《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適當調整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為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從2011年6月1日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全省統一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即0.51元/ 千瓦時。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