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1日訊(記者 張強)哈爾濱市民金先生向東北網反映,他住的房子沒有供暖管線,8年未享受到供暖公司供熱,供暖公司卻要求他繳納2.6萬餘元的熱費。21日,供暖單位——哈爾濱市南崗房產經營公司表示,雖然金先生未直接享受到供熱,但左鄰右捨都供熱了,有熱能損耗,金先生就必須交費。
金先生家住哈爾濱市南崗區華山小區。金先生說,2005年前,他們這片小區是集體供暖,之後就改成了分戶供暖。2005年8月份左右,分戶供暖改造。『我當時在外地出差幾個月,分戶供暖改造沒有提前通知,也沒有給我打電話,我不知道這件事。等我回來後,分戶改造已經完成,把我落下了。』金先生說,冬季取暖是大事,事後他找到當時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員,要求把他家的供暖管線也接上,工作人員卻稱暖氣內已經注了幾百噸的水,不能因為他一家改造就把水放掉。
金先生說,為了能正常取暖,他家一直用電暖氣采暖。『當時那幾年供暖效果不太好,我用電暖氣效果也不錯,費用也都差不多,所以我就沒再找,這麼多年一直用電取暖了。』
今年6月份,金先生將住了20多年的房子賣掉,買賣方交易完後,買房方要求其提供供暖不欠費的證明。『我先問的是負責我們小區供暖收費的一個姓秦的工作人員,他說我家沒栓沒管線的,沒有欠費這一說。』
但是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房管六所,金先生卻查到了他欠費的證明。記者從供暖用戶查詢情況表上看到,金先生從2003年至今一直未繳費,本金和滯納金共欠繳2.6萬餘元。
『我找到南崗區房管六所詢問此事,該所收費科翟科長告訴我,我的左鄰右捨都供暖,我受益了,就得交30%的熱費。』金先生十分不解,他舉例說:『我在房間裡用空調,能到鄰居家去要電費嗎?別說左鄰右捨正常供暖,鄰居家就是開浴池的,北方的牆體這麼厚,我家也不會覺得暖和。供暖公司明顯就是耍無賴!』
21日上午,記者來到南崗區房管六所的上級單位——哈爾濱市南崗房產經營公司。針對此事,該公司信訪科科長王曉燕認為,當年分戶改造肯定都通知了,而金先生家沒有改造,所有後果就應該由金負責。雖然金先生沒有直接享受到供熱,但他的左鄰右捨家都供熱了,熱能有損耗,就必須交費。
記者詢問收費依據,王科長拿出《哈爾濱市城市熱能損耗補償費標准》。該《標准》內容為:用戶要求停止供熱的,應當在本供熱期開始30日前與供熱單位簽訂停熱協議,但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得停止供熱。停熱後,用戶需向供熱單位交納20%的熱能損耗補償費。也就是說,如果按照這個《標准》執行,金先生至少應該繳納2.6萬元的20%。
金先生家沒有供暖管線,按照《哈爾濱市城市熱能損耗補償費標准》收費是否妥當呢?同時,《標准》中規定用戶有權要求停熱,面對記者『當用戶要求停止供熱時,金先生能否要求供暖公司將他左鄰右捨的供熱全部停掉?』的問題,王科長無言以對。
金先生說,『熱』是商品,他沒有享受到供暖,難道也需要繳費嗎?為了這件事,他已經跑了十多天了,供暖公司堅持要收費,這令他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