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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城鄉規劃條例》審議通過 保障房發展優先
2011-07-22 10:44:29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朱桐 李天池
黑龍江日報7月22日訊 21日,哈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哈爾濱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條例》首次對市民關注的擋光問題作出規定,明確規定限制沿江建高層建築,規定城鄉建設發展優先安排保障房。
據悉,對於市民反映強烈的新建建築擋光的問題,《條例》首次確定了測算標准。《條例》規定,涉及日照需求的建築間距,采取日照間距系數或者日照分析方法確定。其中與新建建築物相對的建築為托兒所、幼兒園、學校、醫院、病房樓的,建築間距按照新建建築物與相鄰住宅日照間距標准確定;相對建築為其他非住宅建築的,建築間距不得小於住宅日照間距標准的三分之二。高度不大於24米(包括24米)新建建築位於相鄰住宅北向等的,縱牆與相鄰住宅縱牆不得小於20米;高度大於24米的新建建築山牆與相鄰住宅山牆相對間距,不小於20米。此外,為了保證城市道路景觀和環境的需要,利於建設項目能夠沿街形成廣場、集中綠地、停車場地,可根據規劃要求確定新建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但多層建築後退紅線距離不得小於3米、高層建築後退紅線距離不得小於8米。
針對哈市市區沿江風景帶高樓林立,與沿江自然景觀不協調問題,《條例》規定,嚴格控制在沿江風景帶建設高層建築;除優先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外,《條例》規定,城鄉建設發展優先安排保障房。
此外,《條例》還規定,中心城區建設,應當按照優化城市功能結構、增加公共綠地、廣場和停車場、改善人居環境、保護城市傳統風貌、提昇城市形象的要求進行統一規劃,不得另行安排插建項目。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