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9日訊 8日,《黑龍江省郵政條例(草案修改稿)》提請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條例》對快遞服務標准、快件交寄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條例》規定,未按時限要求為具備投遞條件的用戶安排投遞服務的,可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擅自改變郵政普通服務收費標准或增加收費項目,強迫、誤導用戶使用高資費郵政業務的,可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無故拒絕、拖延、中斷郵政業務的,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規定,發現郵件丟失、毀損的,用戶可在規定的查詢期限內向當地郵政企業查詢,郵政企業應按照規定的程序、時限予以辦理,不得積壓、延誤。屬於郵政企業過錯造成郵件丟失、毀損的,郵政企業應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補投或賠償。
《條例》規定,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快件外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派員應告知收件人驗收,無異議後再簽收。如發現內件有破損,收件人可拒收。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