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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六大控制區規范戶外廣告
2011-08-14 08:56:39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路維濱 閆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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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8月14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審議通過《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專項規劃》。按照《規劃》要求,哈市戶外廣告、牌匾設置區域將分嚴禁設置區、嚴格控制區、一般設置區、適宜設置區4類區域和歷史商業區、道路及停車場2個地段組成的6個不同控制范圍。至2015年末,哈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和管理將全面達標。

  據介紹,目前,哈市尚沒有一個科學系統的管理與設置規劃,由於管理失控,違規設置,擅自設置等原因,嚴重影響城市環境容貌。新出臺的《規劃》將結合哈市城市用地的特點和歷史淵源,將哈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區域分為:嚴禁設置區、嚴格控制區、一般設置區、適宜設置區4類區域和歷史商業區、道路及停車場2個地段組成的6個不同控制范圍。特殊用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機關建築及周邊環境、國際組織和國外政府駐哈機構建築及其周邊控制地帶、部隊及軍事禁區等辦公區域及周邊控制地帶、其他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地區)、文物古跡用地、宗教活動場所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地、水域及其他農用地(除村鎮建設用地)、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為嚴禁設置區,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牌匾;貿易諮詢用地、旅游業用地、文化藝術團體用地、廣播電視用地、體育用地等為嚴格控制區,允許設置與該設施所運營活動內容相吻合的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按規劃嚴格限制;居住用地附設的公共設施和服務設施用地、行政辦公用地中附設的公共設施和服務設施用地等為一般控制區,在不影響周邊環境並與建築相協調的前提下,適當設置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按規劃進行設置;商業用地中地區級以上大型商業中心和綜合商業區、市場用地中大型或綜合批發交易中心為適宜設置區,廣告和牌匾的設置在服從建築和街道景觀的前提下,全面開放。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