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18日訊 17日,為加強公路客運車輛行車安全的源頭治理,哈爾濱市道外交警部門開始進駐轄區客運企業,對公路客運車輛逐臺檢車,並從駕駛員安全駕駛資質角度,查驗准駕手續及違法記分情況,從源頭治理影響安全駕駛的潛在隱患,兩名已記滿12分的駕駛員被交警當場查處,同時面臨嚴厲處罰。
17日8時起,記者跟隨道外交警大隊執勤交警來到道外客運站,對進出站車輛的狀況及駕駛員駕駛資質進行逐臺查驗。檢查項目包括長途客運車輛的外觀狀況、安全參數、手續證件等,其中核對駕照與准駕車型是否相符、駕照是否有滿分記錄是此次查驗的重要內容。10時50分,交警在檢查一臺往返哈爾濱至中和路段、車號為黑M65988(黃牌)准備駛入站內載客的金龍大客車時,發現駕駛員邵忠輝的駕照記分已達18分,交警當場依法滯留其駕駛證,告知其不能繼續駕駛車輛。
11時10分,一臺車號為黑M33335(黃牌)豪華金龍大巴的駕駛員呂慶幸出示駕駛證後,經交警現場查詢,駕照違法記分已達12分,交警依法暫扣了以上兩人的駕駛證,並將他們帶至轄區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罰。
據道外交警大隊政委劉志鵬介紹,營運車輛駕駛員具備合法駕駛資質對交通安全至關重要,很多車主及駕駛者明知駕照記分已滿,但為了節約開支或心存僥幸就繼續駕駛車輛,而在此期間為了躲避處罰,多拉快跑,不斷改變行車線路躲避處罰,遇到交警瘋狂逃逸,給乘客和行車安全埋下了重大隱患。駕照記滿12分後繼續駕駛車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除罰款處罰、進班學習外,如經公安機關公告後,仍繼續駕車可處行政拘留處罰。同時,交警部門還要將其違法行為移交至交通運管部門,由交通運管部門依據相關客運管理條例,進行再處罰。
據了解,道外客運站是哈市佔地面積最大的一處公路客運車輛站點,每日進出客運車輛達500餘班次,而客運管理部門對駐站客運車輛駕駛員崗位的查驗審核缺少技術支持,無法在第一時間跟蹤了解每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信息記錄。道外交警部門表示,將與客運企業建立聯動長效機制,加強長途客運車輛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管控,做好車輛及駕駛員信息摸底統計,確定重點車輛及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