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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測試隔日做奧迪撞人疑點多 慶安交警說有客觀原因
2011-09-06 08:36:23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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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9月6日訊 8月2日,慶安縣58歲的王喜富駕駛摩托車行至慶安縣錢氏骨科門前時,被王學軍駕駛的奧迪A6轎車撞上,前者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慶安縣交警大隊很快得出事故結論:王學軍駕車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負事故主要責任。但是王喜富家屬卻對交警處理事故當晚放走駕駛員,並沒有及時抽血驗酒精濃度的做法存疑。9月1日,記者采訪慶安縣交警大隊負責人時,他承認程序存在不合法的地方,原因是聯系不上肇事司機了。

  據王喜富的兒子王勇鈞介紹,事發當晚,肇事司機沒有及時報案,後來是圍觀群眾報的案,其父親被撞後一個多小時纔被120急救車送至醫院。慶安縣交警大隊交警出現場後,讓肇事司機將車開到大隊,但是沒有對肇事司機進行抽血化驗,而對王喜富進行了抽血檢驗酒精濃度。當晚,王喜富經搶救無效身亡,當家屬找到慶安縣交警大隊時發現,肇事司機已不在交警部門。詢問辦案交警是否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得到的答案是『沒有』。

  慶安縣交警大隊在事發第二日早為肇事司機做了酒精檢驗,顯示血液中無酒精含量。對此,家屬表示不理解。

  記者在慶安縣交警大隊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看到,王學軍駕駛奧迪車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負主要責任;王喜富未戴頭盔、准駕車型不符、駕駛已被注銷的摩托車是導致事故的次要原因,負次要責任。

  對於交警部門的認定,死者家屬認為結論雖有,但是程序有問題。對此,慶安縣交警大隊王向陽大隊長表示,交警部門處理此事故的程序確實有問題,因為肇事司機離開交警大隊去湊錢了,所以交警聯系不上他,纔在第二天做的酒精測試。據了解,對於處理事故的交警,紀檢部門已經對其進行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調離現在的執法崗位等處分。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