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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嚴禁公務員『入股經營』交通運輸
2011-09-07 09:31:43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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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9月7日 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紀委獲悉,從即日起至明年6月,哈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交通管理環境專項治理工作,集中整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直接或間接參與交通運輸經營,包庇、袒護甚至唆使、縱容交通領域違法行為,充當違法行為人的『保護傘』等深層次問題,規定了『六個嚴禁』,違規者一律從嚴處理。

  六個嚴禁

  嚴禁投資入股從事交通運輸經營或者利用職權變相入股經營。

  嚴禁對明知是違法行為而故意包庇不履行職責對其追究法律責任,或者在執法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決定。

  嚴禁為違法違紀人員通風報信、掩蓋違法、犯罪事實,或者放任、包庇、縱容違法違紀行為。

  嚴禁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或經營者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號牌、行駛證,挖掘道路申請、佔道經營許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營運證、機動車維修合格證、培訓結業證、出租汽車經營權證、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駕駛員客運資格證、線路(航線)許可證、出租汽車專用標志等。

  嚴禁為他人偽造、變造、冒領車輛、運輸牌證、標志提供條件、信息。

  嚴禁利用職務影響,為交通運輸領域違法違紀行為人打招呼、說情,或者以聽取匯報或了解案情等形式,給辦案單位或者變相給辦案單位施加壓力,縱容、包庇違法違紀行為,乾預執法。

責任編輯:王凌霞